根据经济学原理,建立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基础上的自由贸易最有利于人类社会共同发展。因此,我国一贯积极倡导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实现自由贸易。在目前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贸易格局中,与自由贸易原则相悖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排他性优惠贸易安排广泛存在。对此,我国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首先,积极开展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目前,我国已签署14项自由贸易协定,涉及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秘鲁、智利、瑞士、冰岛等22个国家和地区,同时还在与许多国家和地区进行相关谈判。其次,推动区域贸易自由化。我国正在开展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推动与亚太国家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积极参与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等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第三,大力推进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纽带的非排他性对外开放。其重要创新之处是通过促进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条件改善来推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是一种真正面向未来、互利共赢的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新思路。
目前,亚太地区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谈判的自贸协定,包括美国等推动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都是促进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但也要看到,美国推动的TPP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会构建一个以美国为中心、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更加优惠的排他性自由贸易联盟。这两项协议的共同点是严格的排他性:只有产品一半以上的零部件在区域内国家生产,才能享受零关税待遇。这样,即使区域外经济体与区域内所有国家都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如果达不到这一标准,也不能享受区域内零关税待遇。
2015年10月5日,历时5年的TPP谈判达成基本协议。现在加入TPP谈判的12个国家中,美国和日本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如果目前正在进行的美欧之间的TTIP谈判最终也能达成协议,那么,中国现在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也将被纳入这个“升级版”的世界“自由贸易”体系。由于这个体系中的国家之间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并立起以高度自由化为壁垒的市场准入屏障,全球贸易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中国经济可能由于贸易转移、投资减少而面临严峻形势。
对我国来说,应对此番全球贸易变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TPP和TTIP,我国并不排斥。2015年3月,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构建开放新格局等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对于一切有利于世界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自贸协定安排持开放态度,目前已同美国和欧盟建立了关于TPP和TTIP谈判进程的信息交流机制。
TPP和TTIP都还要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和审批程序,最终能否顺利达成协议还很难说,中国有时间以建设性态度加以积极应对。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和第二大经济体,任何试图把中国拒之门外的国际贸易安排都是荒谬的,因为中国不仅是最重要的货物出口国,而且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巨大市场。通过排他性贸易安排打压中国经济,势必对世界经济增长造成巨大伤害,不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坚持平等互利的自由贸易方略,正是在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促进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成果。我国应继续倡导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维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倡导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对多边贸易体制形成有益补充,而不是造成新的障碍或藩篱;深化国内改革,不断改善民生,让人们有钱花、敢花钱,把我国这个全球人口最多的巨大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我国还应加快企业制度改革,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和劳工保护等方面积极与国际接轨,为对外贸易和投资发展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性保障。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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