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已有5598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记者 张 洋 彭 波 王 珂
12月22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935项。审计发现的895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5598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14个省国税部门已补征税款6.03亿元
关于征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问题,刘家义介绍,税务总局专门发文,要求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加强减免和缓退税管理。截至2015年10月底,6个省国税部门延压税款159.64亿元已全部收缴入库;14个省国税部门已补征税款6.03亿元(占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的73.7%,下同),其余2.15亿元税款正在核实追缴中。
正在核对国内转贷银行垫付的5.18亿美元
曾有意见指出,主权外债项目审批管理不够严格。经过整改,刘家义说,财政部建立了国际贷赠款项目申报登记、集体决策审批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审批流程。未追偿的垫款等14.82亿美元中,对正常运行项目单位拖欠的1.32亿美元,已追回0.09亿美元,相关项目单位制定了剩余垫款的还款计划;对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或已不存在的项目单位拖欠的2.56亿美元,指导清理回收资金;对国内转贷银行垫付的5.18亿美元和拖欠的手续费、罚息及滞纳金5.76亿美元,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核对,逐项研究解决措施。
要求各地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
对于个别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的问题,刘家义表示,财政部按照“到期债务全覆盖”的原则,已下达3批置换债券额度,主要用于偿还经清理核实后地方政府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本金,由各地区根据偿债支出进度、库款情况等安排发行。同时,要求各地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偿还,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
中央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11.23亿元
刘家义说,本次审计的44个中央部门及有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其中35个部门专门召开党组会、部务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截至2015年10月底,这些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11.23亿元(占77.2%),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金额28.05亿元(占71.9%)。通过整改,促进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出借款等2.34亿元,调整会计账目15.86亿元,制定完善73项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33个部门和单位整改占用或租赁的122辆公务用车
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刘家义作了介绍。比如,对占用或租赁的122辆公务用车,33个部门和单位通过退还车辆或解除租赁合同、申请划转指标、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全部整改。对超标准支付、虚列支出或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346.05万元问题,26个部门和单位通过严格执行会议费标准、将转嫁或虚列的会议费退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全部整改,并处理了有关人员。
此外,在津补贴方面,对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问题,40个部门和单位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追回资金、上缴国库以及调整账目等措施整改25365.04万元(占99.95%),处理5人;其余问题正在进一步清理整改。
补发少支付的征地补偿资金15.65亿元
刘家义介绍,针对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查出问题,国务院专门部署此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部门和地方通过补征收入、追回资金等促进增收节支5683.9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877个,处理4133人。其中,在征地拆迁补偿方面,补发少支付的补偿资金15.65亿元(占89.9%),收回被套取或骗取的补偿资金10.12亿元(占95.7%)。
在建设用地方面,有关地方采取补办手续等措施,纠正违规批地征地30.97万公顷(占79.9%);采取收回土地、完善“招拍挂”程序、补交土地价款等措施,纠正违规供地11.03万公顷(占76.4%);采取立案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没收地上建筑物、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等措施,纠正违法用地面积11.53万公顷(占52.7%)。
保障房整改4.26万户,涉及住房1.26万套
针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刘家义指出,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地方整改问题金额98.89亿元(占99.8%),制定完善政策文件673个,处理149人。其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和补贴问题,通过取消保障资格或调整待遇等整改4.26万户(占96.8%),涉及住房1.26万套、追回住房补贴2075万元;其余0.14万户正在调查核实中。
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整改问题金额794.73亿元
关于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审计查出的问题,民政部、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对各地整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督促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整改问题金额794.73亿元(占99.4%),制定完善政策制度200个,处理274人。
据刘家义介绍,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停发或降低标准发放津补贴、补办手续、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164.33亿元(占97.1%);其余4.99亿元正在落实整改中。对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问题,财政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文严格禁止,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停止了违规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财政部等正在研究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整改问题金额184亿元
据了解,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金融机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15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184亿元(占98.97%),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130项,处理367人次。
刘家义介绍,对违规放贷问题,3家金融机构逐户进行清理处置,修订规章制度53项,处理260人。对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补贴、购买年金保险等问题,3家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账目、加强薪酬管理等方式整改1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62项。
14户中央企业整改问题金额2336亿元
据了解,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14户中央企业均召开了集团层面的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多数建立了内部多部门联动整改机制。截至2015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2336亿元(占9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00多项,处理344人次。
其中,关于一些企业违规决策、违规经营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有关企业严格实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已对25人次追究违规决策责任;关于企业财务和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有关企业完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制度730多项,处理31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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