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智春丽
回顾2015年热点新闻事件,一个现象颇为引人关注:“舆情反转”频频出现。
一则“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犬咬伤”的报道,引发国人点赞,并纷纷为受伤女子捐款。但随后反转为“女子被狗咬伤谎称救人骗捐”,又引发大家愤怒声讨和司法介入;先是有“安徽女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吸引眼球,随后又反转为“女大学生撞人本应担责”……新闻报道出现一次甚至多次反转,舆论场的褒贬声也随之逆转,前后反差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不少公众表达了对舆情反转现象的担忧。舆情反转缘何频频出现?舆情反转的背后呈现了怎样的新闻生产特点和舆情演变规律?如何避免此类传播事件愈演愈烈?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梳理和采访。
——编者
舆情缘何频频反转?
一些媒体片面求快,争抢速度不加核实;个别媒体为赚取点击量,无视真假是非
记者梳理发现,一些反转舆情之所以出现,与一些媒体为抢时效、片面求快、抛弃新闻专业准则、不注重调查核实直接相关。一些“匆忙发声”而出现的新闻报道,在随后的调查核实中出现多次反转,如同一出娱乐闹剧。
“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一事中,最早的暴打视频由社交媒体传出,媒体跟进报道后,女司机及其家属的单方面表态都成为各路媒体竞相报道的卖点,但众声喧闹中,却罕见全面调查。“安徽女子被狗咬伤谎称救人骗捐”一事中,初始报道媒体只听信女子男友的一面之词、未加核实就匆匆发出报道,称赞其“义举”。
“媒体在采用信息源时,不能听信一面之词,要有两个以上独立消息源交叉印证。”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张志安认为,社交媒体兴起后,对新闻的判断有一种危险倾向,认为“及时比准确更重要,速度比深度更重要”。而随着竞争加剧,出现了社交媒体和新媒体裹挟传统专业媒体的苗头,“现在来自社交媒体的曝料,很多没有经过核实就直接出现在专业媒体的报道中,这种有闻必录,造成了更大范围的误导。”
某主流门户网站评论频道负责人高明勇认为,舆情反转有两种,一种是基于事实层面的,事情发生后,出现了新的细节,事件发展进程本身有了明显变化;另一种则是初始报道时媒体有意掩盖部分事实,使得舆论发生偏向。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王辰瑶认为,舆情反转现象的增加与网络化社会传播环境的变化直接相关,很多新闻报道之所以给人前后180度大转弯的感觉,不仅因为新闻报道的初始叙述“失真”,还因为在随后的一连串转载中经过有偏好的选择,这种“失真”在舆论场里被进一步放大,也容易形成“反转”的感觉。
“事件调查总是需要时间。看到新闻报道时,一些读者受社会情绪和社会心理的影响,没有耐心了解全面事实,就基于刻板印象和固化心理,仓促下结论。”张志安说。
此外,记者发现,一些缺乏把关机制的自媒体账户,为了赚取点击量,有意识地迎合和消费受众刻板心理,突出新闻事件中的对立因素,造成戏剧化、惊悚化传播效果,在舆情反转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舆情反转伤害了谁?
当事人受到伤害,媒体丢掉公信力,公众被欺骗
舆情反转频发,已经引起了业界和公众的关注和警醒。梳理2015年的舆情反转事件,一些原本无辜的新闻当事人由于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而饱受责难,不少网民在目睹了新闻闹剧之后也大呼“被愚弄”。
张志安认为,由于媒体显而易见的失误造成的舆情反转,会损害媒体公信力。同时,对被报道对象影响很大,即便事后澄清,也难以完全消除不良影响。
安徽女子“犬口救童”的舆情反转后,一些捐款的爱心人士得知被媒体的报道和当事人欺骗,在聊天群里愤愤不平:“伤者确实需要帮助,但绝不可以建立在欺骗的前提下。”部分捐赠者认为,虽然自己捐的钱不多,但如果是一个骗局,希望可以追回“善款”。
网友“何洪越”评论说:“层出不穷的舆情反转像闹剧一样上演,伤害了公众对社会的基本信任,也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媒体有责任为受众认真核实信息,而不是一味迎合甚至推波助澜。”
此外,还有一些舆情反转剧最初是来自社交媒体的爆料,专业媒体介入调查后,事实真相得以澄清。高明勇认为,舆情反转现象也提醒我们,社交媒体时代更加凸显专业媒体的调查价值,“这是一场自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的公信力比拼。”
舆情反转现象能够扭转吗?
应该建立明确的行业法规,严守行业规范,改进评估机制
“舆情反转其实也是一个对话过程,不同新闻媒体、网民、被报道者都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王辰瑶说,以前也有媒体报道失误的情况,但由于缺乏话语权,就算报道与事实不符,当事人也只能忍气吞声,连“反转”的可能性都没有,“当然媒体不能对这种现象听之任之,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能在更短的时间内求证事实,而不是以确定无疑的口吻给一件还不能完全确定的事情下结论。”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等新闻采编规范文件,对“核实新闻信息来源”“完善虚假失实报道责任追究制度”等均有明确规定。张志安说,破解舆情反转,媒体需要行业共识和制度性约束,建立和严格履行行业内规范。无论是专业媒体还是社交媒体,都要遵循基本专业规范,自媒体要加强平台约束,新媒体平台的评估机制也需要改进。
一家中央媒体新闻客户端的编辑小文介绍,为了避免报道的新闻因不实而导致舆情反转,编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规范。比如,转发新闻时,选择口碑良好、有公信力的媒体;报道新闻时,不使用煽动读者情绪的标题,不刻意引导读者情绪;不把没有定论的热点新闻当做主题去评论等。
网友“酸奶”评论说:“看来遇事别忙着下结论,别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理智一点比较好。”张志安认为,对于公众来说,也要提高媒介素养,看到新闻,尤其是比较惊悚的新闻,转发时不妨慢半拍,“问一问、想一想、搜一搜”,就不会轻易被不负责任的报道欺骗。
(叶琦、李家林参与采写)
网友热议
网友“尽心尽力”:媒体公信力是媒体存在的底线,没有了公信力就会让公众无法相信媒体。
网友“何处不安然”:媒体人应该本着对公众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去报道新闻。
网友“Hayes7”:网络碎片化时代正简化着我们的认知习惯,作为受众,是不是也该反思应该如何独立思考。
网友“YAO”:建议制定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若是因虚假报道对当事人产生严重的精神和心理伤害的,信息发布人要承担责任。博眼球要不得,实事求是最重要。
网友“陶玉立”:我觉得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核实信息、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行为,要加大处罚的力度。
《人民日报》( 2015年12月25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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