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盗贼潜逃22年两次自首失败 警察劝其"别闹"
参考消息网12月30日报道 经过22年的潜逃之后,香港一名盗贼终于自首,29日他被高级法院判监15个月。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30日报道,车房工人马汉光今年54岁,他称曾经试图自首,但被警方以“走啦”或者“唔好玩啦”(不要玩啦)打发。他称,警方甚至没有检查他的身份证。
今年6月初,马汉光决定自首,他最初到一间警署自首,值日官却说“唔好玩啦”,不但未理会未查看其身份证号码,还找来上司赶走他。马汉光之后在街上截停一名警员自首,但该警员称,警署都不理会,他也无能为力。
在与其妹妹讨论后,他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去1993年5月犯案时拘捕他的观塘警署自首。
《东方日报》称,控辩双方都拒绝透露,被告第一次自首是去的哪间警署。
马汉光今年6月被逮捕,他承认犯有外出时备有偷窃用物品罪。
他一开始被控串谋抢劫罪。 1993年5月,他曾与另外9人,抢劫观塘荣业街海滨工业大厦一货仓。
检察官Rosaline Leung说,当年录制供词的警员已经离世,其他参与调查的警员也找寻不到。
检方只能以被告的4份警戒供词提出较轻的控诉。
法官称,按照被告承认的控罪,本应该被判监18个月,但被告认罪给予其减刑3个月,判监15个月。
当年案发前,警方就收到线报称,有匪帮企图在1993年5月9日打劫观塘一货仓,警方预先就派遣了人员伏击,随后拘捕了被告和其9名同党。
马汉光被捕后对警员称,只是到现场开车。他称,两个朋友要他偷一辆卡车,所以他晚上带着工作手套、两个螺丝刀、一把钳子和一个锤子出来,但对抢劫细节不知情。
1994年至1995年,该案5名被告被定罪,被判处5至7年不等。马汉光原本1994年要到高院受审,但他弃保潜逃。目前,案件还有4人潜逃。
马汉光的律师告诉法院,多年来马汉光是如何躲在新界北的。他年迈的母亲近年来生病,求他自首。他的儿子也拒绝与其讲话,最终马汉光决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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