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该案受理通知书。(来自济南中院官方微信)资料图摄
图为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原告代理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来自济南中院官方微信)资料图摄
济南中院受理非法倾废致死案环保组织诉请生态修复费1200余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披露,当日上午10点,该院依法受理了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起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等6被告环境公益诉讼一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6被告支付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损害的生态修复费用12045000元人民币,用于对当地受到污染的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2015年10月21日,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某废弃煤矿井发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致现场操作的4名人员中毒身亡。
该案发生后,山东省公安厅当日即督导济南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迅速破获这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经侦查,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上网追逃3人,共查清倾倒的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803.7吨,在地表弃置和在地下掩埋的桶装废酸323桶。
原告“绿发会”诉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被告长期违法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无处理资质的主体倾倒至济南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的废弃煤井内,致使当地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严重污染,农作物大量减产。
被告淄博临淄鲁威化工有限公司在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从被告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处低价购买废碱液,转包给无资质的主体倾倒至上述废弃煤井内,从中赚取处置费用。2015年10月21日,在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过程中,导致现场4名违法倾倒人员中毒死亡。
因此,“绿发会”诉请法院,要求6被告立即停止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除要求6被告支付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045000元人民币外,还要求6被告支付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以鉴定评估机构评估数额为准);在省级以上媒体向全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承担本案产生的评估鉴定费、专家费及原告为维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当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原告代理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自今天起10日内,法院将对被告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济南市环保局等9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据悉,“绿发会”是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独立社会团体法人,是专门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的公益性组织。自成立以来,绿发会针对2011年“康菲溢油案”、“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等成功提起多起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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