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与“短命”工程说再见?
2016年03月19日 10:34:07
来源:
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一些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短命”的现象屡屡见诸媒体。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呼吁强化城市规划,建立问责机制,让“短命”市政工程不再频频出现。
“这些‘拆了建、建了拆’的闹剧为何一再上演?颇显任性和浪费的市政建设究竟能不能改改?拆拆建建,究竟该谁反省?”孙贵宝委员一连说出了几个问题。
“据估计,近几年,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约15.5亿吨至24亿吨,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40%。未来数年,我国将加速推进城镇化,新建建筑将快速增加,建筑垃圾排放量会越来越大。”孙贵宝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预测,中国每年由于建筑过早拆除带来的建筑垃圾增量约4亿吨,建筑过早拆除将致中国每年新增碳排放量10%。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孙贵宝认为,不少建筑寿命与规定相差甚远,与国家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精神也相违背。
为此,孙贵宝建议强化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地位,严格落实执行,建设管理部门要以刚性规划遏制“短命”工程,用法律保障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制衡地方行政官员更改规划的权力,杜绝“一届政府一套规划”现象;加强政府职能监督,建立“短命”工程问责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对造成的损失和浪费一追到底;规范公共投资行为,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察。
标签:
市政工程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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