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送你一只皮鞋,等我选上后,再把另一只送给你”“给跳广场舞的大妈每人置办一身新衣服,让大家都投我一票”。目前,各地进入“两委”换届选举时期,针对五花八门、改头换面、更新换代的基层贿选,昆明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9种情形”,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严肃选风选纪。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换届贿选的处理,主要是取消候选人资格和宣布当选无效,以及党内作纪律处分等,但对拉票贿选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形成结果等没有具体描述。一些地方基层拉票贿选可谓花样百出。比如,选举前,有的候选人会争相“帮扶”,拿上一条烟、一桶油,再带上200元,送到困难群众家;有的人拿出10万元,表态只要自己选上就捐给村里;有的将电脑、桌椅等集体资产分给村民,还挨家挨户地送去;有的给工作人员送现金,要求对方在选票统计上“帮帮忙”。
昆明市一位组织部门负责人指出,贿选具有隐蔽性,取证很难,面对法律法规惩戒和道德舆论的压力,贿选拉票人基本不会自己承认。我国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出于乡缘、亲缘、血缘等现实因素考虑,收受贿赂的村民也基本不会指证。由于现实生活中情况比较复杂,对拉票贿选行为有的难以定性,即使定了性,有的也不易作出裁量和处理。
针对村(社区)选举认定贿选标准模糊的问题,昆明日前出台《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明确了9种贿选行为: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赠送财物;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的。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界定贿选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时间等,以及对贿选行为的处理方式,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涉及贿选的人和事,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保障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昆明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张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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