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丽)近日,记者从全国残联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民生保障成就喜人,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保障条件大幅度改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残疾人脱贫成效显著,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农村残疾人脱贫工作进一步纳入国家全面实现小康战略和新一轮扶贫脱贫攻坚战。国办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脱贫工作给予重点强调和政策保障。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残疾人扶贫的投入,使大批贫困残疾人受益。
“十二五”期间,全国城乡共有1105.6万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15.5万残疾人被集中供养和五保供养;2180万城乡残疾居民参加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70%;建设并运营托养服务机构5917个,为67.3万残疾人(次)提供机构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次)达到255.7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1.2%;资助学龄前残疾儿童及高中、大学阶段残疾青少年超过10万人;培训特教师资4500余人;农村在业残疾人1678万人;506万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为43.8万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36万贫困残疾人免费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了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制度全面落地后将直接惠及2000万人次残疾人。教育部、民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可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首次明确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大学生、中职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金全覆盖。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明确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相关土地、税收、价格、金融等支持性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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