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转基因技术推广首先发展非食用经济作物
2016年04月13日 13:13:4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13日表示,中国的转基因技术推广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和食用的路线图,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食用作物,最后是口粮作物。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业转基因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廖西元首先强调,通过安全评价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推进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二是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和食用的路线图,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食用作物,最后是口粮作物。三是充分考虑产业的需求,重点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比如说抗病、抗虫、节水抗旱、高产优质等瓶颈问题。”
据介绍,目前我国批准发放了转基因棉花、番木瓜、水稻、玉米等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以及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进口安全证书。虽然我们发放的安全证书,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但在我国商业化种植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进口安全证书的品种还需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二是主要农作物还需要按《种子法》的规定通过品种审定。当然,即使是非转基因作物的品种,也得通过审定才能种植。三是种子生产经营者还需要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产经营。
此外,基于我国现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水稻研发状况,以及产业需求,农业部目前还没有批准商业化种植。私自种植的话,因为违反了《种子法》、《专利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将要严肃依法查处。
标签:
转基因
责任编辑:
杨静涛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国家食药监局:超市转基因生鲜食品须显著标示
- 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围绕“转基因农产品的机遇与风险”建言献策 俞正声主持
-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质检总局披露进口转基因食品问题
- 中国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标示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