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新办法:货物不合格检验费全额收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4月1日起,对经检验检疫机构检疫不合格,并已签发不合格通知单的出口货物,按全额收取检验检疫费。”昨天,浙江检验检疫局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新《办法》对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货物品质检验费按不同品质检验方式计算。由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的,收取全额品质检验费;由检验检疫机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检验的(包括组织检验),按收费额的50%收取品质检验费。
来源:
现代金报
作者:
胡志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