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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验检疫局新办法:货物不合格检验费全额收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4月1日起,对经检验检疫机构检疫不合格,并已签发不合格通知单的出口货物,按全额收取检验检疫费。”昨天,浙江检验检疫局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新《办法》对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货物品质检验费按不同品质检验方式计算。由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的,收取全额品质检验费;由检验检疫机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检验的(包括组织检验),按收费额的50%收取品质检验费。


来源: 现代金报  作者: 胡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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