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浙江省委:食品安全监管要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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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4 9:3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不久前,我省率先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提出今后三年10项食品安全预期目标,表明我省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推进了实质性的一步。昨天,在民革浙江省委员会政情通报会上,众多委员再次将关注的目光投向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四大问题
张解放是省政协常委、民革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委,浙江师范大学教授。他指出,目前我省食品安全方面仍存在四大问题: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遗漏关于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识标注的相关规范。
其次监管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办法》将管理和监督权都赋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工商等各个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分工不明确。
三是制度层面存在瑕疵。现行财政体制使地方政府会较多考虑地方利益,往往对违法行为采取放任和暗中支持的态度。
由于制度执行者的主观因素造成的“政府失灵”危害更大。如国家质检总局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无QS标志食品不得流通。作为肉制品的火腿即属于“准入制度”监督的范围,但还是发生了金华的“毒火腿”案。
四是对某些环节的监管较为薄弱。2004年6月省有关部门在抽查中发现,84.5%的农村商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应加快法制化进程
张解放等委员认为,要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督,首先要做的就是进一步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重点清理我省各行政部门颁布的大量规范性文件,取消不合理的证照和收费规定,对现有的立法完善细化责任条款等。
其次应改革监管体制。我省可先行改革现有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打破当前公共事务管理中条块分割的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增强政府对部门的调控能力。对于农村的食品安全,要充实和改善对我省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和条件等行政资源,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督查相结合,转变短期性的运动式的打击方式,防止“风暴”之后的新一轮懈怠。
最后,我省应借鉴国际经验,在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具体措施的落实。加大对举报者的奖励力度,对举报有功者实行重奖。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吴晓平 胡丹
编辑:
吴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