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获悉,根据群众举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公证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当场发现该检验机构在未取得“苏丹红”项目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情况下,2月下旬擅自接受委托开展“苏丹红”项目的检测,共受理了57个批次样品的“苏丹红”检测项目,出具了50份检测报告,其中3个批次的样品中被检出含有“苏丹红”。
虽然该公司没有隐瞒检测结果,但是在未经获权情况下擅自接受委托还是触犯了法律。经初步调查取证,浙江公证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予以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了解,浙江公证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为原来的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公司化改制后,脱离质监系统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
省内有资格检测“苏丹红”机构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