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级领导及其家人让你“关照”他们介绍的商人,你会怎么做?广东省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秘书长蒋志恒乖乖地“关照”了,并收下了三个包工头奉上的905万元贿赂款。在法庭上,他称自己当初那么做是“害怕领导打击报复”。
文/广州日报记者 林霞虹
昨日上午,51岁的蒋志恒被带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他原是广东省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秘书长,增城市新塘镇工业加工开发区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指控称,2007年至2012年期间,蒋志恒利用其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在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当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了广州市丰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李志(另案处理)人民币860万元、工程承包商李追(另案处理)人民币40万元、工程承包商罗道国(另案处理)人民币5万元,合计人民币905万元。
庭审时,蒋志恒表示,他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都没有异议。他交代,他当开发区主任不久,当时的增城市委书记朱泽君及其家人向他介绍了这三个包工头——李志是朱泽君直接介绍给蒋志恒认识的,朱泽君叮嘱蒋志恒关照他,李追是朱泽君的哥哥朱泽斌介绍给蒋志恒认识的,罗道国是朱泽君的妹妹介绍给蒋志恒认识的。
“他们知道我这里有工程做,就过来问要做哪一项工程,让我们不要那么快公告,他先去把符合资质的工程拿到后再公告,我在时间上帮了他们一下,其他的都是他们自己去做的。我没有为他们量身定做准入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朱泽君从1997年4月起担任增城市政府副市长,此后在增城工作13年之久,担任增城市党政一把手的时间长达10年,官至增城市委书记。
蒋志恒说,李志等人一开始找到他时,他本想推掉,但朱泽君让他关照一下李志等人,他只好屈从了。他说,在整个过程中自己都是被动的,钱也是包工头在工程结算之后主动给他的,所涉及的工程也没有质量问题。收到钱后,蒋志恒以他妹妹的名义,花980万元购买了一个商铺。
辩护人称被告构成自首
被告当庭痛哭忏悔
据蒋志恒交代,去年8月14日,蒋志恒在增城区政府开会,中途接到增城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叫他去一趟区长办公室。到了那里后,广东省纪委工作组的人让蒋志恒协助调查,并将其带到了东莞办案点,让他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违纪问题要交代。8月16日,蒋志恒交代了所有指控中的事实。
去年9月25日,蒋志恒到市越秀区检察院做了询问笔录,交代了问题,此后检察院才给他做了讯问笔录,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庭审中,蒋志恒的辩护律师提出,从上述到案的过程可看出,蒋志恒构成自首。对此,公诉人表示,目前的材料尚看不出蒋志恒在接受纪委调查时,纪委有没有掌握其犯罪线索,将回去核实后再递交材料。
目前,蒋志恒已经退赃现金150万元,其用赃款购买的商铺也已退赃,处于被查封状态。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庭审时期一直较少发言的蒋志恒声泪俱下,忏悔了好久。蒋志恒哽咽着说,由于没有筑牢思想的防线,没有划清朋友界限,致使自己不能明辨是非,洁身自好。
“当我的上级主要领导和他的兄妹带着他们的朋友包工头来找我让我帮他们做事时,因为害怕领导的打击报复而屈从于他们,帮助他们在工程领域谋取利益,使我的一世清名毁于一旦。”说到此处,蒋志恒痛哭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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