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前,为防控风险,证监会先后开展了规范和完善退市制度、IPO核查、并购重组核查等一系列行动。其中,欣泰电气成为首例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欣泰电气的案例以及退市制度的完善将给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又会产生什么新变化?本报自今天起推出“聚焦首例欺诈发行退市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欣泰电气即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也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此前5月13日,博元投资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上交所正式摘牌。证券监管逐步趋严,对该退市的公司坚决“零容忍”予以退市,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市场监管采取零容忍态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根据证监会2014年10月发布实施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深交所将在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欣泰电气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突破诚信底线,无视法律权威,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对这类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工作要求,通过全方位监管执法,有效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夯实市场运行基础,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根据有关规则,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即“一退到底”,退市进程已经确定。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爱尔眼科董秘吴士君说,对重大违法公司,市场监管采取零容忍态度,体现出“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信号。作为上市公司,应熟知并谨记资本市场的执法是全面监管、全链条监管,不会留死角,监管趋严也不会只是一阵风,而会具有持续性。上市公司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应按照监管层的要求,力求严谨合规,在市场上树立更加健康透明的现代上市公司形象。
“一方面,要对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抽样式审查,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坚决让这类公司退市;另一方面,新股IPO发行是证券市场的入口,也要在源头上把好关,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崔学刚表示。
上市公司须规范自身行为
崔学刚认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要比一般的企业承担更多的主体责任。这首先就要求上市公司要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争取良好的经营业绩。从发展趋势看,业绩优良并且治理结构透明的公司能获得较高的品牌溢价,那些通过试图玩弄技巧、操纵市场、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必然会受到监管的惩罚。
据了解,部分上市公司在IPO阶段,以圈钱为动机,“挤破头”上市,虽然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业绩承诺,但公司的实际业绩并不理想,甚至在经营过程中屡次违法违规,广受资本市场诟病。这些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不利影响。
易事特副总经理兼董秘赵久红表示,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必须及时、准确、有效地披露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再融资、高管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公告;防止公司经营者、管理层操纵财务预测信息,确保盈利预测质量和真实性,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关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生成、披露以及审核的规范管理体系;持续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减少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畅通,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水平。
“上市公司应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与完整的基础之上,使披露的内容实用易懂、简明扼要,提供更符合投资者实际需求和利益的相关信息;同时,也要逐步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以及表决机制,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千山药机董秘金杰说。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姜付秀建议,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应强化监事会的功能,对董事会、高管形成内部有效制衡,防范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另一方面,要明确董监高的权、责、利分配,要按照现代化、市场化的股份制公司水平进行经营管理。
“面临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股东质疑,甚至遭到监管部门检查问责时,上市公司不应语言‘闪烁其词’、工作‘拖拖拉拉’、表述‘模模糊糊’,应勤勉尽责、尽全力配合监管部门督查,并在第一时间向公众解释说明被质疑问题的真实情况。”崔学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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