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佛山市三水区原区委常委、原副区长何国辉,因涉嫌受贿在佛山中院受审,他被指控在教育工程承接、下属升迁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取相关当事人人民币72.7万元,港币5万元。今年才51岁的何国辉,出现在法庭时已经满头白发,他在庭审中首次陈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指控:
收受工程老板等70余万元贿款
据指控,从2004年到2013年间,何国辉先后担任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局长兼三水区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三水区副区长,三水区委常委。任职期间,何利用职务便利,为蓝某、何某谋取利益,共收取人民币72.7万元,港币5万元。
其中,2004年至2011年春节中秋,何国辉以过节费的名义收取蓝某人民币58.3万元。据何国辉交代,他给予蓝某主要的帮忙是,从开始立项但工程信息没公开前,他就会将这些信息告诉蓝某,让蓝某提前做好准备。
另外,他还收取何某人民币14.4万元,港币5万元。何国辉表示,2006年,他升任三水区副区长后,教育局长的位置空出,何某的妻子梁某当时是三水中学校长,他便请求何国辉推荐妻子当上教育局局长的位置,大约一年后,梁某正式被任命为教育局长。
每当有廉政教育便很彷徨
何国辉表示,由于自己以往犯下的这些过错,他一直生活得不开心,每次有开廉政教育会议,或者听到有官员被查办,他就非常彷徨。所以最后经过无数次反复的思想斗争,难眠的夜晚,他决定坦白,主动到纪委去交代犯罪事实,并通过家人退回了全部赃款。“到了纪委那一刻,困扰我多年的心结,才终于打开了。”
他自述犯罪三大原因
在法庭辩论阶段,何国辉发表了长达15分钟的悔罪说明。对于这本身应该在最后陈述阶段才进行的“表白”,审判长均耐心倾听完毕,并没有中途打断。
何国辉表示,从一名干部到沦为阶下囚,这对他一生来说,是“非常大的打击和挫败”。他总结了“犯错”三个原因:一是自己对组织的廉政学习有一种应付的心态;二是自己的贪欲思想和侥幸心态;三是大环境的影响,他觉得节日收别人红包是人情世故。
在长达15分钟的说明里,何国辉唯一一次出现哽咽是提到家人的时候。“我的家庭很简单,一直都是幸福的,我个人的过错,却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他表示,从普通老师到区领导,但如今又沦为阶下囚,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奋斗了三十年所取得的荣誉,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乌有。(记者 刘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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