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新生产要素活力
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顺应生产力发展新要求,加快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强调必须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营造包容支持创业创新和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制度环境。
在我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份文件的出台不仅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刺激性政策的作用减退,找寻新的发展动能,通过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以获得新的增长点,已成为世界各国走出危机、实现新一轮经济繁荣的战略选择。 其次,以绿色、智能、可持续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正在重塑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打开先进生产力发展新空间。 第三,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产业发展下行压力较大,迫切需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升级。 第四,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分享经济、信息经济等在我国兴起并蓬勃发展,不可避免地对传统产业产生越来越大的冲击,同时也对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也迫切需要政府各部门协调行动,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实现弯道超车,加快从世界经济大国向世界经济强国的转变。因此,《意见》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必将对我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抢占全球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目标产生重大影响。
当前,随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浪潮的蓬勃兴起,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新模式快速形成。新动能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智力、技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既包括新产业带来的新兴经济活动,也包括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形成的新经济活动。
历史证明,每一次人类社会重大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必然产生新生产要素,形成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是指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时所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是维系国民经济运行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新兴经济模式的发展不断丰富着生产要素的构成,不仅包括土地、劳动和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而且日益发展出以知识为特征的技术、智力、人才、大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知识资源所具有的可复制、可共享、无限增长和供给的禀赋,打破了自然资源有限供给对增长的制约,为持续增长和永续发展提供了基础与可能。因此,这些新生产要素将日益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关键要素和最重要资源。
随着国家对智力、技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的重视,推进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加快了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科技部启动了首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减轻企业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通过激发新生产要素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初显成效,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兴企业层出不穷,呈现出新兴业态和经济增长新模式;科技创新和“互联网+”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带动了传统产业的发展。
但总体而言,我国技术创新驱动力仍然不强,政府服务水平和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兴经济领域快速成长、创新活跃、个性化发展的要求,传统管理架构和治理模式还不适应新动能技术更迭快、业态多元化、跨界融合的新特点。目前许多政策、经济管理规制对先进生产力发展已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束缚了新生产要素的活力。 首先体现在人才流动不畅。现有的户籍制度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严重制约了高素质人才的流动和海外人才引进,而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发展环境尚未健全,也影响了企业家人才的吸引和培养。 其次,数据信息共享不足。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尚需健全,企事业单位信息共享程度不高,还存在着数据封锁和信息孤岛,“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会共享”的现象相当普遍,数据信息资源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有效供给不足,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上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具体表现为,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化运作的成果转化平台尚未健全,有效激励科研人员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的比例低。
新动能的核心是技术创新,关键在于制度变革。我们要按照创新发展的规律要求,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引领意识,摆脱跟随发展的路径依赖,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的需要,将新生产要素的聚集和流动作为改革重点,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共享,构建高素质创新人才更好参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体制机制,主动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推广创新成果、支持业态创新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新生产要素放大社会生产力的乘数效应,以更大的力度促进知识和智力资源尽快实现经济价值,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是 要进一步释放人才的活力,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人才是新动能的核心要素和智慧源泉。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让人才活力竞相迸发。重点是: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赋予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更大的流动自主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实行创客化、平台化改造的制度。解决海外回国(来华)人才办理户籍、投资置业、签证居留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激励勇于创新、敢于拼搏的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创新收益和财产权,营造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环境。营造跨界融合研究团队成长氛围,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院所和学科管理限制,在人工智能等交叉融合领域构建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网络,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突出学科交叉和协调创新的科研基地,着力推进新经济领域跨界融合的颠覆性创新活动。
二是 要进一步释放数据的活力,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数据为王的时代。研究表明,工业化时期的数据量大约每十年翻一番,今天的数据量每两年就翻一番。浩瀚的数据海洋就如同工业社会的石油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生产力和商机,谁掌握了大数据技术,谁就掌握了发展的资源和主动权。因此,我们要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抓紧完善和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要制定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和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三是 要进一步释放科技成果的活力,强化科技成果加速应用机制。从全创新链角度,适应科技创新的新特点,着力解决影响突出问题,畅通从科技创新到成果转化应用的通道。重点是:充分利用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制度,建立专利审批快速通道,便利技术市场交易,建立有利于科研人员利用科技成果进行创业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科研成果转化的有效激励。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向社会定期发布推广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结成新型研发组织,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强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导入阶段的金融支持,落实财税支持政策。
创新改变中国、塑造未来。新动能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要推动以分享、信息、生物、绿色、创意、智能等为特点的新兴经济业态成长,扩大就业和创造财富新空间。也要运用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依托“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实体经济升级。要主动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的需要,不断破除阻碍新生产要素活力的羁绊,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共享,让一切新生产要素充分活跃起来。惟其如此,才能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成为中国经济由大变强的新引擎。(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潘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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