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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浙江篇】新式浙派民居是怎样诞生的?路桥区规范农村建房
2017年02月22日 10:35:19 来源:浙江在线 许峰

  浙江在线2月22日讯(区委报道组 王依友 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许峰 )“以前房子造得太高,许多房间是闲置的,现在同样的面积,却有了更多朝南房间。”台州路桥区新桥镇凤阳章安置小区“L”型的浙派民居,让刚乔迁的村民章仙清很欣喜。

  “以前农村建房存在互相攀比现象,你高我也高,结果有的村民楼高了,生活水平却低了,房屋质量和安全也存在问题。”章仙清告诉记者,“现在这里的房子每幢地下打了50根桩,每根桩有15米深,就像大树长了根,牢固得很,虽然比我当初设想的矮了些,但住得更舒心、更安全。”

  如今走进凤阳章安置小区,一排排新建住房都是清一色的三层小楼,灰瓦白墙、错落有致。新桥镇党委书记车洁琼介绍:“我们结合当地传统民宅特点进行改造,将原先既高又长的‘I’型住宅压缩层高、适当拉宽,改造成为‘L’型。”

  限高,正是路桥区规范农村建房的最大特点。路桥区委书记潘建华表示:“要抓好农村建筑限高问题,就必须制定标准、加强监管。”

  为此,路桥区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结合“三改一拆”,切实加强农村住房的建设管理。他们对近10年来编制的农房设计方案进行了汇总、梳理、归类,保留群众喜欢并已落地的优秀方案,筛选具有台州地方特色、体现特色民居风格的新方案,发布的《路桥区农房建设标准图集》保持动态更新。

  根据农房建设标准,路桥区要求新建农村住房层高不得超过三层,同时还通过整治农村违法建房、严格农房报建审批、强化巡视执法检查等方式,有效落实农村建房的管控责任。

标签:规范;农村;建房 责任编辑: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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