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杰 通讯员 高晓晓 李振航)为推进三年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目标任务,我省日前部署消除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工作。
记者获悉,除了提出三年内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我省此次还根据各地发展水平不同提出了不同的目标,其中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在今年年底前消除所有集体经济薄弱村,并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总村数比例要达到50%。
因地制宜
薄弱村分阶段“摘帽”
“集体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薄弱村),即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村。”省农业厅经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所说的年收入包括各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不含项目补助和村干部报酬补助。
“我省提出的三年计划,其实是针对薄弱村最集中的地方,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要在更短时间内全面消除薄弱村。”这位负责人分析,目前全省的薄弱村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金华、衢州、丽水这5个市。
此轮消除薄弱村行动最大的亮点在于,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提出目标,分批次、分阶段完成消除薄弱村的任务。薄弱村比较集中的相对欠发达地区,要求分成两年到三年完成目标;而对于本身集体经济发展较好、薄弱村数量很少的经济发达地区要求自然高一些,有的地区一年内要完成消除薄弱村的任务。
相较于过去,此次我省对村集体造血功能也作出了具体要求,把村里的经营性收入也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来说,就是到2019年底,全省全面消除薄弱村;经济发达县所有村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6+3”县(即26个加快发展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60%。
作为薄弱村扶持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党委、政府要把消除薄弱村作为重要工作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内容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巧推发展
给红包更要给锦囊
在帮助薄弱村“摘帽”的过程中,政府财政除了要给一些“红包”,更重要的是给路子、给锦囊,提高薄弱村的“造血功能”。
薄弱村要发展,还需因地制宜运用资源开发、物业经营、生产服务、村落建设等模式,千方百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通过‘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各地农村面貌大大改善,这应该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资源优势。”省农业厅经管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消除薄弱村的过程中,尤其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速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我省一些地方通过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与现代农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开展土地规模流转,引入现代农业项目,提供基础设施使用有偿服务;还有些地方依托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旅游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
薄弱村单打独斗闯市场困难重重,抱团发展不失为良法。为此,各地还需创新经营机制,鼓励采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组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形式,在经济开发区、城镇商业区、城乡社区等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区域兴建或购置商铺店面、农贸市场、仓储设施、职工宿舍、标准厂房、写字楼等物业。
打好基础
让人才和资金进村来
在农村,往往一个或几个能人就能带活一个村集体。
为此,我省还强调要多举措培养经营队伍——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经依法选举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强化党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对薄弱村全面派驻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
一直以来,收入低、担子重是影响村干部发展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为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此次行动还提出要实施经营管理绩效与经营者收入挂钩,“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村干部报酬补贴制度。同时,稳定村级财会人员队伍,按规定配齐配强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落实其基本工资报酬和待遇保障。
给村里配上了能人,还要避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为此,我省还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薄弱村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更重要的是,县级财政还要整合现有扶持新农村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
从今年起,省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不少于1.2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26+3”县集中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快消除薄弱村。
单单靠薄弱村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显然不够,还要统筹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在薄弱村发展的用地政策上也将给予支持,各地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优先落实薄弱村发展需要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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