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宪法序言写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容,这是继修改党章后,人类命运共同体再次确立为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意志和奋斗目标。
从人类历史上看,大国崛起一定会提出引领世界未来的合作倡议和价值理念。“一带一路”及其背后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承载着这一使命。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倡导的新型国际关系、新型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集中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天下担当。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五千年中华文明灵感,承载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现代化梦想,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新境界,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三个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人类”是中国传统人本主义思想和天下观的时代升华。近代欧洲开创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以民族国家为单元的国际体系滥觞于世,既稳定了国际秩序也带来不公,许多国家仍然是部落制,现代国家能力建设滞后于时代,且强者逻辑、先发逻辑一直在拷问国际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系天下,贯中西,怀南北,高瞻远瞩提出“人类”为单元的世界观,超越国家、民族的分野,充分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观、系统论,以及民本思想和天下情怀。
“命运”源于一百八十年来中国走出符合自身国情发展道路,独立自主,将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秉承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理念,鼓励各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可以说是以中华国运带动人类命运,树立了超越意识形态、价值观的整体身份和未来认同,体现了中国世俗文明的时代魅力和天下担当。
“共同体”超越民族作为想象共同体、中华作为文化共同体的层次,追求人类共同体的大同,实现全球化时代的天下一家梦想,超越地区一体化和全球化的矛盾,是对近代以来中心-边缘全球化体系的超越,实现一体化地理、政治、文化的合一,成就人类命运。
这三方面均超越了近代以来西方开创的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创新,也在新时代践行马克思主义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理想,充分展示了中华文明的魅力和世界人民的期待。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继提出中国梦后的世界梦。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主旨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和专门机构的决议多次写入“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及“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这表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成为广泛的国际共识,标志中国逐渐占据人类道义制高点。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新时代展示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的关键词。
命运共同体思想继承和弘扬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全球治理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核心理念,超越消极意义上“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形成积极意义上的“命运相连,休戚与共”,就是不仅要在物质层面,还要在制度、精神层面上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塑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新身份,开创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人类新文明。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今天的“合”,就是超越国家的狭隘、利益差异,建立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我们正处在一个挑战频发的世界。世界经济增长需要新动力,发展需要更加普惠平衡,贫富差距鸿沟有待弥合。地区热点持续动荡,恐怖主义蔓延肆虐。世界命运握在各国人民手中,人类前途系于各国人民的抉择。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将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出了中国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世界的时代号角,彰显了全体中华儿女为万世开太平的信心与决心。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欧盟“让·莫内讲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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