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目标就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大部署,为我们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就要准确把握讲话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起来,继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必须认识到,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标准。只有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从组织机构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不断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才能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就要把七个方面具体任务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增强干事创业敢担当的本领。这七个方面具体任务,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是让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发生“化学反应”的重点所在。这就要求准确把握新机构新职能提出的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履好职、尽好责。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人民立场,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乘势而上、尽锐出战,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集中力量突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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