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了关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三大举措。在本轮减税降费持续惠及企业、个人的同时,《方案》的出台对进一步理顺央地财政分配关系,确保减税降费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降低社保费率,让企业轻装上阵;推进个税改革,使群众得到实惠;深化增值税改革,为实体经济带来真金白银的利好……今年以来,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直击当前市场主体的难点,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1709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加了居民收入,稳定了市场预期,更增强了发展后劲。
然而,形式在于让利,目的却不止于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也具有双重意义。于当下而言,是不搞“大水漫灌”、着眼“放水养鱼”的具体作为;于长远来看,则涉及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方案》对央地财政分配关系的再调整,就是要为地方探索增强底气、释放活力,因地制宜地把“减税降费”的红包送入企业和居民的口袋。
因此,三大举措的出台,也对应着三大职能的履行。一是保落实。一直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被称为财税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之所以在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的节点上出台《方案》,就是要以改革促落实,通过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和信心。
二是稳预期。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方案》提出要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一方面在于解决营改增全面试点2~3年过渡期到期后的增值税收入划分问题,消除地方增值税收入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能极大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如此,地方财政有了长期稳健的预期,地方政府就有了开源拓路的决心,便能营造好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创新环境。
三是利长远。以往,消费税属于中央税且主要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方案》要求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成为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这一做法,除了有扩展地方收入来源的效果,更意味着,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否,将直接反映在消费税税收的变化之上。“消费愈兴旺,财政愈强健”的反馈机制,将为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消费环境提供持久而充足的动力。
保落实、稳预期、利长远,三大举措力度大、内容实,从体制机制的根子上拿出了解题破局的办法。某种程度上,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就像是一场优化发展环境的精准手术。看似是少收点钱、让一些利的问题,其实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会涉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企业和民众获得感的提升。在外部不确定性增强的背景下,以减税降费的小切口,见到高质量发展的大成效,正是我们深化改革、推动工作的应有之义。
(广州日报评论员毛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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