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下,受困企业的帮扶问题正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五部门已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均提到“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这一点。
笔者认为,真正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需做到“三优”。一是优先疫区的信贷资源供给,“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二是优化还款安排,为受困企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且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三是优惠资金价格,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并减免相关手续费用。
首先,优先疫区信贷资源供给,解受困企业应急资金之渴。对于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来说,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采购大量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难免会出现流动性紧张。因此,应引导商业银行快速梳理“重点企业清单”,由企业主授信行安排专人“一对一”强化对接,全面了解企业的资金缺口及生产需求。如果主授信行是全国性商业银行,那么总行要及时灵活调整疫区分行的区域融资政策,为受困企业安排“专项信贷额度”,优先重点保障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
在信贷资金审批过程中,商业银行应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让资金尽快到位,以助力各类防疫物资生产不间断,运输不间断,使用不间断。
其次,优化还款安排,为受困企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做到银企“同舟共济”。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开工的企业来说,既要继续支出租金、人工等成本,又暂时没有新增营业收入,很可能在一定时间内陷入资金短缺,进而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对此,商业银行应落实央行等五部门要求,企业如果因疫情影响出现严重还款困难,银行可对其予以展期或续贷。从具体操作看,可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创新方式,在信贷风险可控前提下,对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特别要确保在到期当天完成续贷工作,避免企业借“过桥资金”转贷。
第三,优惠资金价格,金融机构应勇担社会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相关手续费。目前,针对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多家商业银行已宣布,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进一步降低受困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经济负担。
下一步,为更好发挥金融帮扶受困企业、支持疫情防控作用,监管层还应多方联动。一方面,央行可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则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作者:郭子源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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