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12年前的5月12日,汶川大地震震痛全世界,时隔一周,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为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青海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也举行了全国性哀悼活动。
国旗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以国家名义为逝者志哀,体现了对生命的极大尊重,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最好昭示。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不仅是一个国家的灾难,也是一场全球性的灾难。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清明节之际,以国家的名义,以庄严的仪式,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向每一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志哀,是对逝者的纪念,也是对生者的慰藉,让我们把失去亲人与同胞的悲痛之情表达出来,化悲痛为力量。
以国家名义为逝者志哀,是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最宝贵的。然而,疫情就是魔鬼,猝不及防就被夺去生命。那些牺牲的烈士和逝世的同胞,曾经与我们一样,追求着各自的事业、向往着美好的生活。他们的离去,无疑让每个人都会刻下一道难愈的伤痕。以国家名义为逝者志哀,就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不可忘却的纪念,唯其不可忘却,他们才在我们的记忆中成为永恒,这也是生者对逝者最大的尊重。
以国家名义为逝者志哀,是为了凝聚起更大力量。疫情无情人有情。疫情发生后,广大医务人员、党员干部不畏风险,义无反顾冲到抗疫最前线,与时间赛跑,同疫魔较量;广大志愿者和各界群众以不同方式贡献自身力量,谱写了中华民族携手同心、共克时艰的真情画卷,也让世界看到了我们的强大凝聚力。以国家名义为逝者致哀,既是表达对失去同胞的哀痛,也是彰显中国精神的伟大,更能凝聚起我们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磅礴力量。
以国家名义为逝者志哀,是为了更好地奋勇前行。默哀,只有短短3分钟,但这3分钟,对我们的影响,或将持续一生。它让我们明白,该如何对待生命、尊重生命;它让我们明白,该如何热爱这个国家、表达我们的爱国情怀。“天变不足畏。”生命存在的意义,就是让我们有战胜一切困难险阻的勇气。灾难面前,中华儿女从来就没有因恐惧而被吓倒。在悲痛中哀悼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我们还将以勇于追求的执著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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