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专题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张海荣
晚清以来,在现代工商文明的冲击下,乡土中国陷入“数千年未有之变”的困境。破解问题之道,就在于思想价值观念的改造及其统整,即通过乡村文化治理以改变人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顺应历史潮流,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推进中国现代化的目标和立意未曾改变。百年来,围绕“向里用力”以“立人”的建设主线,党的乡村文化治理呈现出革命战争年代的“有限理治”、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系统理治”,以及改革开放以来逐步递进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实践逻辑和演进历程。
革命战争年代的“有限理治”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秉承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主张,以及国民革命的主旨,开始对广大乡村进行宣传与组织。伴随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条革命新道路的开辟,如何使农民这一主力军跟上革命步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更是动员整合乡村社会的现实诉求。党的工作重心由此落到了农村。由组织城市劳工转移到发动乡村劳农后,党更加注重宣传动员工作,锐意于思想文化建设。文化动员逻辑和理念,简单地讲,就是教导民众要有革命性和批判反思精神,摆脱传统的人身依附,塑造独立自主的人格,剔除狭隘的小农意识。在革命年代,通过开各种类型会议、做图文并茂的墙报、刷标语口号,实施现代教育及文艺熏陶等,进行宣传发动。无论何种形式,贯穿其中的是摆事实、讲道理,具有思想启蒙的意蕴。某种程度上,可称之为现代“理治”。
民主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乡村文化改造,受战争等诸因素制约,只能是有限度的“理治”。这种“有限理治”,实乃党领导下乡村文化治理的艰辛开拓,举措与内涵颇值得挖掘。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文化改造的主旨是独立自主人格的塑造。具体实践历程,即宣传下乡、现代文字下乡或曰教育下乡、令农民成为文艺主角的文艺下乡。“三下乡”的探索,可以看作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知识分子“到民间去”思想主张的延续及有效实践。这一过程,不仅包含了政治运动、社会服务,也包含了知识分子自身的气质熏陶与知识转型。这为党夺取全国政权后统领农村各方面建设,夯实了文化根基。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系统理治”
新中国成立后,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塑造新农民的实践全面开启。无论是增进农民对党和国家的认同,还是促进农业与农村的发展,均需搞好乡村建设,特别是“人的建设”。
系统性文化治理的现实诉求。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改造传统社会成为一种普遍趋势和潮流。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新中国拟将乡村社会纳入到现代化统一进程中,走一条“规划的社会变迁之路”。具体实践中,党中央通过农业合作化特别是人民公社的制度设计对传统乡村进行了改造。此时,培养有利于走集体化道路的德才兼备的农民,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对此,党的施政路线的核心主要是“依靠社会理想,依靠论证这一理想合理性的理论进行治理”。民主革命时期的“有限理治”遂与时俱进地转变为“系统理治”。
新中国成立后的“立人”实践,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同时,有着诸多超越,机制可谓环环相扣。一是广泛开展农村扫盲。扫盲由写字、算账切入,同时将时事政策教育与生产技术教育融合进来,促使农民政治素养快速提升。二是思政工作贯穿于日常生产生活中,田间地头也展开道理评说。三是树榜样,以“荣治”引领带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树典型、立榜样激励大家心向集体。总之,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乡村的“理治”,是包括扫盲启蒙、理论说教、奖优罚劣、阶级划分诸环节在内的多元立体的综合实践,宣传、教育、文艺熏陶三大主线相交织,构成了刚柔并济的“立德树人”的文化治理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逐步递进的“自治、法治与德治”
转型期文化机制的破旧立新。转型期的乡村,有别于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谋生的空间大大拓展,不仅能够城乡流动,还可以全球交互。置身在价值多元、共识不足乃至文明冲突的时代背景下,“人的建设”更加重要。文化治理是个破旧立新的工程。摆脱乡村的封闭与落后,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给农民松绑,激发农民的主体性。20世纪80年代,党和国家将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写入宪法,同时赋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法地位。这就从经济、政治及法律层面,提供了化育农民的必要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从熟人社会变成无主体熟人社会,又演进到半熟人社会。以契约规则、责权均担等价值理念为核心的现代“法治”,毫无疑问成为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所在。
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的三位一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城市反哺乡村的发展理念调整为城乡融合发展。融合发展包含“双向互动”,保持不越位的警惕,杜绝自上而下单向度地“打造”美丽乡村。如此,更加体现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化解“三农”问题的基础保障,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逻辑与坐标。“三位一体”的文化建设机制,有利于破解精神层面问题。
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立足于现代公德意识和公共精神培育的德治,关乎乡村社会风尚和村民精神面貌,进而也关乎自治和法治应有的质感和意义。就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而言,由于现代中不可能没有传统,与时俱进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优良的传统赋予现代化新的高度,以价值理性弥补现代工具理性的不足,是乡村文化治理的诉求,也是新时代乡村德治的应有内涵。
文化建设本是“向里用力”的过程。党和国家近些年围绕扶志与扶智,借助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等具体机制举措,立足于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形势和方位,贯通传统和现代、连接中国与世界,正在千方百计地提振乡村人的精神,激励农民找回那种曾经创造了“风俗纯美,守望相助,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山村”的从容和自信。
总而言之,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文化治理,是一条不断探索、锐意奋进并富有逻辑的实践历程,也是一个历久弥新、需要在广度、深度与高度上不断拓展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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