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作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的重中之重,一直备受关注。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的突出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此,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形势,树立乡村振兴新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科技兴农,促进教育兴农,加快城乡融合,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打造乡村振兴新格局,进而形成新发展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以加强科技兴农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兴农即根据各地情况及特点,依托科学技术解决“三农”现实痛点,促进“三农”高质量发展。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石,科技兴农是针对现实国情的正确选择,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助力器,是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的源动力。首先,因地制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相关流程、机制和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科技成果落地生根。例如北京通州漷县镇种植园,采用水肥一体化设备实现水肥同步管理,大幅降低成本,提高了收益。其次,提升农业技术水平,依托科技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等新模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并利用云技术、大数据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发展认养农业、共享农业、“网红+农产品”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新营销模式,打造平台农业。再次,实施“引进+创新”战略,借鉴成功经验,排除发展痛点,充分利用独特资源,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最后,注重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农专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与培育,深入落实科普工作,大力提升基层科技人员素质;筑巢引凤,工农结合,以工补农,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以促进教育兴农助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应优先发展乡村教育。教育兴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一是发展乡村教育,应全面统筹规划乡村基础教育学校,逐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二是教师是推动乡村教育发展、提升乡村教育质量的重要主体,地方政府应关注乡村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质量提升,逐步改善乡村教育人员教学条件和福利待遇,完善乡村教育人才政策。三是充分吸收好家风、好民俗等地方文化精华,结合我国德育及教育的基本要求,打造独具乡村特色的德育教育课程体系。四是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线上+线下”“课堂内+课堂外”的多维融合教学模式,促进资源共享。
以促进城乡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统筹城乡融合总体战略布局,促进城乡资源互补互惠,为城乡共同发展提供新动力。推进乡村建设工作,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加强乡村环境治理,改善乡村风貌,助力乡村振兴。二是不断推进农村改革与创新,鼓励开拓多种经营形式。继续落实土地承包三十年政策,鼓励扶植成立农民合作社,打造家庭农场,积极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三是结合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土地制度改革,逐步推动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保持乡村特色的基础上推行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模式,注重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以实现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应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创造了中华民族扶贫史上的一个奇迹,形成了值得弘扬与传承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精神。在扶贫攻坚过程中,我国不断完善精准扶贫组织保障体系,不断创新扶贫方式,积极探寻扶贫长效机制,加强区域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协同力量,打造专项扶贫、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多元化扶贫格局。进入新发展阶段,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我们应继续稳固脱贫攻坚基础与成效,加强致贫返贫监测,不断完善防止致贫返贫预警体系。防止返贫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应积极进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科学预防,从根本上阻断致贫返贫。
以创新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实施的关键影响因素。进入新发展阶段,创新乡村治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积极鼓励多主体参与,加强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融合。首先,自治是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发性与主动性的体现,应积极引导并鼓励村民自治,科学组建村民自治组织,完善自治管理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激发乡村治理新动力。其次,法治是乡村治理的法律保障与科学武器,应加强乡村法治宣传与法治教育,提升居民法治意识,注重乡村法律服务平台搭建,夯实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最后,德治是乡村治理的道德后盾,应传承并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榜样力量,彰显社会正能量。积极宣传与引导善行义举,提升村民道德情操与综合素养,提高居民遵纪守法、助人为乐的自觉性与主动性;鼓励并扶持乡村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与专业指导,让乡村文化遍地开花,推动乡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新阶段乡村文化新生态。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