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是立于时代前沿、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为增强理论自信,推进理论创新,中国理论网特推出系列解读文章,阐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的渊源,以飨读者。
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邓小平进一步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显然,与唯心主义不同,马克思主义从不讳言利益。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还强调“物质利益”的基础性和前提性。同时,与历史唯心主义的神创论、英雄史观等也不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告诉大家,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决定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因而,与历史唯心主义不同,马克思主义从不侈谈抽象的利益,更不以抽象利益为幌子牟取自己“不变的利己的利益”。马克思主义主张的“利益”是人民的利益,是群众的利益。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中,马克思反复告诉大家:“历史的活动和思想就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惊人的丰富性’,它‘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人”,不是抽象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特别指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
从“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来看,历史的“能动的生活过程”是什么呢?在《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恩格斯说得明白:“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这就是说,历史既不是哪一个人创造的,也不是少数人创造的,更不是人之外的某个神创造的;历史是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形成的历史合力的结果。用一句话概括,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人。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2018年3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论及中华文明发展史时所指出的:“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
由此可见,利益观的核心问题,不是利益的有无问题,而是谁的利益和为了谁的利益的问题,亦即从谁的利益出发、为了谁的利益、以谁的利益为标准的问题。如果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话,利益观的核心问题,是而且只能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标准,亦即人民利益至上。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里的“人民”,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从量的意义上说,也就是占共同体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大众。从质的意义上说,也就是用自己的劳动推动历史发展的最广大人民群众。
需要进一步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具体形态上,是人民群众可感可知可享的“生存利益”和“生活利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说得明白,“人们的存在”就是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在《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恩格斯再次强调:“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
正是着眼于人民群众可感可知可享的“生存利益”和“生活利益”,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明确指出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且特别指明“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也就是说共产主义“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建立起人民群众的所有制。
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民本思想,从毛泽东的“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到邓小平的“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再到习近平的“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将“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发展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人民利益至上”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十二部分第二点在阐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2016年4月26日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2017年3月4日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委员时,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强调“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这里的“人民至上”,无疑是“人民利益至上”。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八部分在阐述“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时明确要求:“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明确强调“人民利益至上”价值观,而且将“人民利益至上”价值观具体明确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生存利益”和“生活利益”。
由上可知,人民利益至上价值观既是对每一个中国共产党人的要求,也是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每一位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的公务人员的要求,还是对每一位集中了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信任、占有一定的社会公共资源、负有一定的社会公共责任的公众人物的要求,亦是对每一位追求先进的社会大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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