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6月21日发布《2020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报告》显示,全年有59件新冠病毒疫苗和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的注册申请被纳入特别审批程序并完成技术审评;受理1类创新药注册申请共1062件(597个品种),较2019年增长51.71%;审评通过新药上市申请208件,较2019年增长26.83%;审评通过创新药上市申请20个品种(1类化学药14个、中药创新药4个、创新生物制品2个),审评通过境外生产原研药品新药上市申请72个品种(含新增适应症品种)。
报告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科学、高效推进特别审评工作,按程序将59件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注册申请纳入特别审批程序并完成技术审评,加速了抗疫相关产品的上市进程。
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方面,药审中心收到147件申请,24件申请(21个品种)被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药审中心审评通过的新药上市申请中,共有15件申请经附条件批准后上市。药审中心将219件(按通用名计127个品种)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全年共有217件注册申请通过优先审评程序建议批准上市(含已上市药品新增适应症),审评通过件数较2019年增长51.7%。
在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下,审评资源向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品和急需药品倾斜。譬如,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包括42件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经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覆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非小细胞肺癌等适应症。
以抗疫为重中之重,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全力做好应急审评工作。药审中心探索建立边研发、边提交、边审评的研发审评联动工作机制,并及时制定新冠病毒疫苗、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等28个技术文件,指导企业少走弯路、审评人员科学审评。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