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完善各项防控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肩负起领导责任,拿出主要精力做好疫情防控,亲力亲为、抓实抓细。
二、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坚持从严查控,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在验“健康码”的基础上,加验“行程码”,双码核验确保人员、活动信息可追溯。要进一步做好行业内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种尽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定期对旅行社导游、饭店厨师、服务人员等特定一线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抽测,及早发现问题,杜绝隐患。
三、强化A级景区疫情防控。A级景区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控制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景区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落实客流疏导责任人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间集聚。
四、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各地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各地剧场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人数应不超过核定座位数的75%,如当前售票已超过75%,应通过协商方式妥善处理;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若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人数、落实防控举措。
五、严格旅行社业务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要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暂缓出省旅游和疗休养。调整跨省旅游活动政策,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暂停跨省旅游活动,待省域内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恢复跨省旅游活动。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六、强化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各地各单位应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对疫情传播的研判,分门别类设置疫情防控演练场景,8月举办应急演练不少于1场。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护。
七、加强督查检查。各地要积极应运“互联网+督查”、“四不两直”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本地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情况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现场反馈,立即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实行信息日报制度,恢复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厅领导将带队,分组对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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