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53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表示,北京医疗救治和防院感组从加强发热门诊患者就诊服务、加强管控区域常规医疗服务等四个方面,做好发热门诊及管控区域诊疗服务,切实保障重点区域患者就诊安全。
一是加强发热门诊患者就诊服务。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发热门诊挂号就诊的患者,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尽快安排相应检查。对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等待检查、检验结果期间以及未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之前,采取严格管理措施,实行闭环管理,限定其活动范围,督促做好自身防护,在等待检查检验结果期间以及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之前,告知患者不得自行离开及自行离开的后果。
二是加强管控区域常规医疗服务。做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管控区域、集中观察点等相关区域的患者医疗服务,建立社区筛查、闭环转运、医院衔接、隔离救治的全环节工作流程。辖区内有管控社区(村)的,要第一时间成立医疗小组,通过向管控社区(村)、集中观察点派出医疗服务队、流动医疗车或驻点医务人员,以及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接等方式,满足居民医疗需求。对于需定期开药的慢性病患者,可采用代开药和送药上门等方式适应患者需求。北京急救中心加强与中高风险街道乡镇、管控社区(村)、集中观察点的协调联动,合理调派急救车组,专车闭环转运,满足市民日常急救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管控区域外出就医服务。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定区域内有关医院,作为管控区域、集中和居家观察人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指定医院和指定发热门诊,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对管控区域人员有外出就医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驻点医务人员要及时评估,尽量为患者在社区内提供服务;对于管控区域、集中和居家观察人员在就诊前已完成核酸检测的,接诊医疗机构在24小时内可不必重复检测。
四是加强指定医疗机构救治服务。对各区指定医院救治管控区域内确有困难的疑难重症患者,指定医院要建立专家组,组织评估后,对需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外院会诊的患者,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会诊申请;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辖区内其他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或报市卫生健康委协调本市有关医院,通过远程会诊或派出专家现场会诊救治的方式予以保障。在指定医院完成诊疗的观察期患者,指定医院应与有关社区或观察点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协助呼叫急救车辆,闭环转运返回管控社区(村)或观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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