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天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计划,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年涨幅最高不得超过5%。
据悉,《实施意见》特别聚焦上海新市民、青年人群体,新就业青年人等租金支付能力有限的问题,重点解答了怎样调控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调控价格,让这些青年人可以承担得起。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天目新闻记者 申思婕 摄
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在市场租金9折以下
5%的年涨幅兼顾租户可负担和企业可持续
上海副市长汤志平说,5%这一幅度,略低于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同时能够覆盖出租单位的贷款利息等财务成本,兼顾了租户可负担和企业可持续两方面因素。总体来看,只要控制好涨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稳定性将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显现,承租对象也能够对未来租房支出形成合理、稳定的预期,更加安心地租房居住。
《实施意见》还规定,“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
针对家政、快递小哥等群体租房
累计供应床位8000余张
自2020年以来,上海市积极推进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供应,提供一张床、一间房形态的公租房,满足环卫、快递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就近住宿需求。准入条件上,建立“绿色通道”,允许先入住、后补居住证。租赁价格上,在公租房租金基础上进一步从优,使一张床的租金控制在每月500-800元左右。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姚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目前,针对这些群体上海已累计供应床位8000余张。
作为《实施意见》配套政策之一,近期上海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细则,计划在年底前出台。这项政策将为盘活存量非居住房屋资源,改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姚凯说,上海将尽最大努力解决好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住房保障问题,让那些为城市运行默默无闻作出贡献的普通劳动者,享有更加体面、更有尊严的居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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