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进行宣传,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小放牛)被四川海底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底捞)告上法庭。天目新闻就此问题致电小放牛,对方称对此事不予置评。
11月23日,该案件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因小放牛在店铺装潢及网络宣传活动中使用了“炒菜界的‘海底捞’”标志,被海底捞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
在起诉书中,海底捞称,小放牛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北京市通州区万达广场店铺的海报、菜单、座牌等众多装潢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了“炒菜界的‘海底捞’”标志,并通过颜色、分行等排版方式对“海底捞”文字进行突出展示,构成对海底捞关联的食亨公司商标权的侵害和不正当竞争。
11月23日下午,小放牛回应媒体采访时称,“并非有意侵权,也将接受和尊重最终判决结果,炒菜界的‘海底捞’是顾客在评论和反馈中反复提及的。”对此,海底捞方面向媒体表示,“欢迎同行之间的交流,但所有的商业行为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据悉,小放牛是一家连锁餐饮品牌运营商,以河北民间菜为主要特色,主要以线下连锁经营的方式运营,在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沧州、衡水六市拥有23家直营分店,主要产品涵盖白洋淀荷叶糯米排骨、白洋淀石锅嘎鱼、河北神仙鸡等。
企查查显示,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5月8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张志民持股比例为51%,张志亚持股比例为48%。
在“小放牛餐饮”公众号上可以看到,小放牛品牌创立于1991年,多次自称为“炒菜界的‘海底捞’”“火爆程度甚至超越海底捞”,并在很多物品上印上了相关文字。另外,记者在一篇公众号文章中发现,小放牛甚至在9月12日举办了“炒菜界的‘海底捞’小放牛·中国名菜‘烤鸭’上市新闻发布会”。
图据“小放牛餐饮”公众号
上海昱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昊告诉天目新闻记者,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均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范畴之内。
吴昊认为,若根据法院审理查明,小放牛确实存在海底捞在起诉书中所言的行为,则其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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