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演员刘晓庆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王先生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此次举报引发公众对刘晓庆历史税务问题的关注。
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此后,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但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于“多次违法”。
5月15日23:15,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针对这一举报发布公告,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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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税务责任编辑:
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