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高等法院11月15日就特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发表辱国言论的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香港社会各界纷纷对此判决表示欢迎和支持
□ 本报记者 汪闽燕
近日,香港有关宣誓风波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11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有关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
裁定取消两名议员资格
10月12日,香港特区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在就职宣誓时,故意使用侮辱性语言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宣扬“港独”。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和特区政府随即就两人是否能够重新宣誓提请司法复核。1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受理此司法复核案。
11月15日下午,高等法院开庭聆讯,随后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就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认为,两名候任议员于10月12日就职宣誓时的表现,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显示他们拒绝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誓言。
判词特别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7日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对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约束力,法庭应落实该解释。法庭亦不接纳梁、游提出的不干预原则及议员享有豁免权的理据。判决反驳指出,当宣誓有争议时,法庭有最终的判决权以及议员宣誓时的发言不属豁免范围。
高等法院裁定,自10月12日起依法取消两人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两人占据的立法会议席即刻悬空。同时,高等法院还颁布若干禁制令,禁止两人声称有权或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行事,禁止立法会主席为两人再次宣誓监誓或准许为两人的宣誓监誓。
裁决彰显公义大得人心
对于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香港各界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梁振英15日表示欢迎。他指出,特区政府正在研究判词内容,后续行动一切依法办事,包括涉事两人以至其他人,他们是否能满足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宣誓要求。
立法会第一大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主席、立法会议员李慧琼表示,两名涉事的候任议员在就职宣誓的庄严场合上,完全违反依法宣誓的所有规定,激起港人的强烈愤慨,当天法院的裁决彰显了公正及公义。期望法院的裁决能平息近日有关宣誓风波所引起的争议,让议会重回正常运作。
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经民联)认为高等法院的裁决彰显公义,大快人心。
新界社团联会(新社联)同样对裁决表示欢迎,认为符合社会大众的期望。希望此次裁决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作出的解释,能减少议员宣誓问题上产生的争议,让立法会正常运作。
在商界方面,香港中华总商会称,社会各界应尊重法庭裁决结果,让立法会尽快恢复正常运作,避免社会发展继续空转。同时呼吁各界携手努力,积极维护基本法和坚守香港的法治精神,共同守护香港的经济发展成果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香港市民也纷纷表示支持法院的裁决,并批评游、梁两人以“支那”辱国,且高举“港独”旗帜,根本无意效忠国家及香港,遭取消议员资格是咎由自取,大快人心!认为判决是彰显法治、伸张正义的表现,显示了主流民意对梁、游数典忘祖、挑战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所作所为感到深恶痛绝。
早在裁决前的11月13日,香港“反港独、撑释法大联盟”举行集会,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内容释法,谴责“港独”分子企图分裂国家的言行。
“反港独、撑释法大联盟”集会大会发言人表示,“港独”言行破坏香港法治,危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释法维护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是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必要和及时的行动。参与集会的市民表示,对港独言行感到愤慨并谴责分裂国家的言行,同时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郑耀棠16日表示,此次裁决反映有关“港独”言论及推动“港独”的行为,皆不被接受,并违反香港法律,犯法人士自然应受到法律制裁。
《香港商报》认为,此次高院判决,就议员必须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宣誓的相关事宜及原则,作出了清晰解说,确定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解决宣誓的违法争议。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显示香港本地法律与人大释法,从原则到具体细节,得到了成功的衔接。判决创造了一个有效的案例,从司法层面上立规矩、明底线,确保“一国两制”的原则不容挑战,基本法的权威必须维护,任何拒绝宣誓效忠、宣扬“港独”的违法行为不被允许。这对今后凡是有牵涉到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条文的案件,包括立法会候任议员宣誓,以至其他有关公职人员的宣誓行为,都将提供直接清晰的普通法指引作用,警告宣誓非儿戏,不能任性,不许违法。
将追讨两人186万薪津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完全尊重法庭的裁决结果,立法会秘书处将会在研究判词后,采取适当的跟进工作,包括追讨游、梁已领取的薪酬及相关福利。立法会也将在21天内刊登宪报,宣布游蕙祯及梁颂恒的议席悬空,由特区政府进行补选。梁君彦称,由于游、梁两人称会提出上诉,秘书处补充到,会征询法律意见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据香港媒体报道,在被裁定丧失议员资格后,两名议员即被收回位于立法会大楼的办公室。秘书处要求两人于18日下午5时前收拾个人物品,并交还秘书处提供的物品,其间两人也不可使用大楼内为议员提供的服务及设施。同时,立法会秘书处正研究如何追讨已向两人发放的薪津,预计两人须交回最多达186万元(港币,下同)的薪津。
秘书处表示,两人须向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退还部分以至全部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及预支营运基金,详细情况有待研究法院判词后再作安排。两人已各自领取了95180元月薪,更申领预支83.44万元的营运资金,两人共计领取了近186万元。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6日表示,高等法院就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宣誓案所作的裁决,对立法会、政府甚至整个社会日后处理议员宣誓事宜提供了清晰指引。他说,法院的判决就立法会议员须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宣誓的相关事宜及原则,作出清晰的解说,政府接下来将详细研究法院的判词,会尽快作出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跟进措施。
据香港媒体报道,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梁、游两人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议席悬空后,已陆续有多起涉及其他议员宣誓的司法复核申请被提出。据报道,目前尚有13名议员涉不依法宣誓被市民提出司法复核,议员资格可能随时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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