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总理特恩布尔近日宣布,政府将出台新的法案,永久禁止难民乘船入境。澳联邦移民部长达顿随即表示,对于那些希望乘船偷渡来澳大利亚的人来说,通往澳大利亚的大门即将关闭,“这一禁令清晰地表达出澳大利亚并不是难民的选择”。
该消息一经宣布,立即招致澳各界的强烈批评。工党和绿党领导人纷纷指责政府针对难民的新法案十分“荒谬”,认为特恩布尔是在向政府内的右翼极端分子低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澳大利亚法律界人士认为,政府即将出台的难民政策是对国际公约的违背,拒收难民将成为澳大利亚政府的道德软肋。
控制难民进入
法规趋向严苛
澳大利亚接收难民由来已久。二战结束之后,陆地面积广阔的澳大利亚急需大量人口发展经济,于是接收了部分来自东欧的难民,这是澳接收难民的开始。此后,部分东南亚难民为了躲避战争前往澳大利亚寻求庇护,来自中东地区的难民也日渐增加。难民的到来引起了澳大利亚社会的关注。
澳政府于1977年为此制定了首个难民政策,目的就是要控制难民进入。此后,澳大利亚的难民法规越来越严苛。所有乘船抵达澳大利亚沿岸的难民都会被转移到设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和瑙鲁的拘押中心,在那里等待澳大利亚的处理结果——遣返本国或被送往第三国。
虽然澳政府极力把出台此类政策的理由归结为打击非法移民和人口贩卖,加强澳大利亚的海上边界管控,但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类政策的深层原因是澳社会对难民特别是大量黑人和有色人种的排斥与恐惧。实际上,被拘押的难民很少有人能够被送往第三国,“等待处理结果”不过是政府的借口。有澳媒体报道称,政府将难民运送至拘押中心后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和流放犯人无异。
难民遭遇不幸
政府置若罔闻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的报道披露,所谓的“海外拘押中心”条件极为简陋,不仅缺医少药,难民患病后根本得不到医治;而且危险丛生,被关押者时常面临当地人的暴力袭击和性侵犯。许多难民因此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一些人不惜以自杀或自残的方式向澳政府表示抗议。
拘押中心严重侵犯人权的状况引起了联合国难民署的关注。难民署官员今年4月前往瑙鲁探视时,一名伊朗裔难民当着联合国代表的面自焚身亡。一个月后,又一名已经被拘押了3年之久的女性难民自焚。瑙鲁政府认为,“难民用这种可怕的方式抗议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
一些人权组织今年8月发表了一份题为《澳大利亚:在瑙鲁对难民的虐待和忽视令人震惊》的报告。报告指出,联合国和澳国内的一些机构早就指出拘押中心存在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并呼吁政府改变现状,但澳政府对此置若罔闻。报告分析称,澳大利亚政府很可能是有意为之,以达到阻吓更多难民乘船入境的目的。
维护难民权益
政策有待调整
澳大利亚是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缔约国之一。该公约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未经许可而进入或逗留于一国领土的难民,如向当局说明其正当理由,该缔约国不得以该难民非法入境或逗留处以刑罚,应给予上述难民合理的时间及一切必要的便利,以便其获得另一国的入境许可。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难民法专家玛德琳·格里森告诉本报记者,公约第三十一条适用于因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从其他国家来的难民。澳大利亚将乘船来的难民遣送至瑙鲁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做法带有惩罚性质,明显违反《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政府的新政策更是对公约条款的进一步破坏。
托马斯·阿尔布雷克特是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简称联合国难民署)驻澳大利亚地区代表,近日,他对澳大利亚有意出台的新难民政策深表关切。阿尔布雷克特说:“难民需要并应当得到保护与尊重。寻求庇护是基本人权之一,并非犯罪。这种权利不应因为抵达目的地的方式而被漠视。”
格里森认为,澳大利亚政府应该为被拘押的难民给出安全、适宜和可持续的安置方案。对于其中一些人来说,能在澳大利亚定居是唯一适合的选择,特别是那些家人或亲属已经在澳大利亚居住的难民;对其他人来说,定居在第三国或许可以接受,但任何第三国都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除了尽快为难民切实解决问题,澳大利亚还要承认对被拘押难民的福利负有法律责任,有义务为遭受心理和生理创伤的人提供治疗”,格里森说。
(本报堪培拉11月8日电)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