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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太子”李在镕二审结案 检方建议判刑12年
2017年12月27日 17:03: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7日上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召开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和三星4名前高管的二审结案审判,检方建议法院判处李在镕12年有期徒刑。

  今年8月25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李在镕行贿罪名成立,认定其向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提供、约定提供共计433亿韩元(约合2.56亿元人民币)贿赂,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

韩国检方指控,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涉嫌向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49亿元)或意图行贿。

  韩国检方指控,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涉嫌向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49亿元)或意图行贿。

  27日的二审结案审判流程包括审问被告、特检组陈述并提出量刑建议、律师团辩护,以及被告最终陈述等。

  报道称,虽然早前法院表示将传唤朴槿惠出庭作证,但当天朴槿惠以健康问题为由递交假条,缺席庭审。

  据悉,在当天的审判中,李在镕否认不法行为的指控,预计法院宣判结果将于明年1月末公布。

标签:有期徒刑;结案;法院;韩国;高等法院;三星电子;审判 责任编辑: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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