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名联邦法官23日裁定,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屏蔽反对自己的账户的做法违反宪法。但特朗普方面表示不接受这一裁决。
联邦地区法官娜奥米·雷斯·布赫瓦尔德没有在裁决中明令禁止特朗普屏蔽特定账户,认为特朗普和另一名被告、白宫社交媒体事务主管丹·斯卡维诺会在裁决后决定停止“拉黑”原告账户。
她建议特朗普对特定账户作“静音”处理,即他本人不会看到这些账户发来的信息,其他人仍可看到。
隶属于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的奈特基金会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去年7月代表7名个人提起诉讼,状告特朗普和斯卡维诺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司法部代表特朗普应诉。
这7名原告包括大学教授、作曲人和警员,曾在“推特”批评或嘲笑特朗普,因而遭特朗普个人账户屏蔽。
法新社报道,遭“拉黑”后,他们可以评论并转发特朗普的“推文”,但他们的评论无法被特朗普本人及其粉丝看到。
特朗普的“推特”个人账户获得超过5200万用户“关注”。
原告认为,鉴于特朗普经常借助“推特”宣示各类政策,他的个人账户已成为“指定公众论坛”,所以不能把持不同政见的账户排除在外。
布赫瓦尔德支持原告诉求。她在一份75页的意见书中认定,原告遭屏蔽是“观点歧视的结果”,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公民言论自由,不允许这样做。
布赫瓦尔德认为,即便特朗普的个人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他也不能在行使权利时侵害他人相应的权利”。
司法部说,不接受裁决,正考虑下一步举措。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尤金·沃洛赫认为,这一裁决可能影响全美不少政府官员。杜克大学法学教授斯图尔特·本杰明则认为,除非联邦政府方面有更明确的界定,否则特朗普和其他官员的“推特”个人账户不应被视为公众论坛。(海洋)【新华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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