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东南亚“山寨韩流”?韩国《朝鲜日报》12日报道称,为利用在亚洲地区掀起的“韩流”人气,一些中国企业在东南亚经营时会“伪装成韩国企业”,不仅产品标签上写着韩文和韩国地址,就连卖场里的指示牌也用韩文标注。报道称,韩国贸易振兴公社在胡志明市的工作人员正同越南方面协调,商讨应对方案。
《朝鲜日报》称,位于胡志明市中心地区的MUMUSO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它天蓝色的招牌上用英文写着“MUMUSO”,下面却用小一些的韩文写着名称。卖场不断播放着韩国“少女时代”的音乐,内部到处都是韩文。但意外的是,它是总部位于上海的中国企业。该报说,另一家名为MINIGOOD的企业也是类似情形。
该报称,过去两年间,像MUMUSO这样的卖场在越南开设约100家。这些企业不但在东南亚和中东等“韩流”影响力较大的地区经营,还成功进军澳大利亚、俄罗斯、南北美等地。
《环球时报》记者12日致电MUMUSO上海总部,这家企业中文名称为“木槿生活”。当被询问公司是中企还是韩企时,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并挂断电话。记者回拨后,该工作人员以“无法证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电话采访和发送传真证实身份的请求。MINIGOOD官网电话则始终未能接通。
《朝鲜日报》称,这些企业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尚不明确。MUMUSO在韩国专利厅注册了“MUMUSO”和“无穷生活”的商标,在产品明细书中也用很小的字标着“中国产”以及总部位于中国。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程永凡律师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有关企业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实质的欺诈或侵权,因为国别文化是人类集体发展的成果,不属于侵权的客体。不过,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者张弛提醒说,这样的行为可能引发一定法律风险:一是侵害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二是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可能干扰市场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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