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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欧三方新供气合同很难立即签署
2019年03月06日 09:54: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几十年来,俄罗斯一直致力于经营欧洲天然气市场,也始终努力寻求对欧输气渠道的多样化,现在仍坚持这样的策略。3月5日,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在出访卢森堡大公国前夕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俄罗斯在建设“北溪-2”号和“土耳其流”的同时,并未放弃现有天然气管道的过境运输。

  “北溪-2”项目涉及建设两条天然气管道,总输气能力达每年550亿立方米。该项目计划从俄罗斯海岸穿越波罗的海延伸至德国,中间将经过包括芬兰、瑞典、丹麦、德国等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领土及专属经济区。梅德韦杰夫表示,相比于其他管线,“北溪-2”供气线路建设成本低廉、输气稳定,该商业项目已通过经济可行性论证。而且,该管线建成后,可以降低向欧洲供气的运输风险。梅德韦杰夫认为,“北溪-2”天然气管线最终建成之后,将为保障欧盟天然气供应提供一条新的输气管线,且不会取代过境乌克兰的输气管线。

  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执行经理尤里·维特连科不久前重申,乌方公司与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订的现行供气合同不符合乌克兰及欧盟的法律要求。鉴于这一原因,现有供气合同不可能延长。现行的俄罗斯过境乌克兰对欧输气合同签署于2009年,有效期至2020年1月1日。目前,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要求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重新审议2018年~2019年的天然气过境运价。

  此前,俄罗斯、乌克兰和欧盟方面在布鲁塞尔就天然气过境运输问题举行了三方会谈,俄能源部长诺瓦克、欧盟委员会主管能源事务的副主席谢夫乔维奇、乌克兰外长克里姆金、俄天然气工业公司总裁米勒、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总裁科博列夫等“重量级”人物均出席会议。乌克兰方面在此次会谈中提出,俄天然气公司与乌方签署的合同,应与俄同西欧公司签署的合同在法律规定及效力上保持一致,即:新签订的过境天然气合同需全面符合欧洲法律。欧盟表示完全支持乌方立场,并称,如有可能,有意签订10年或更长期限的购气合同。

  从目前情况来看,俄、乌、欧三方新供气合同很难立刻签署。3月底,乌克兰将举行总统选举,乌国内政局也包含诸多不稳定因素,新供气合同的签署,至少也要等乌克兰新总统选出、国内政局趋稳后再进行。

标签:过境;乌克兰;欧洲;供气合同;欧盟 责任编辑: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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