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4日,总台记者获悉,韩国总统尹锡悦的代理律师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取消拘留申请。
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没有拘留理由时,法院应根据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等请求决定取消拘留。
△尹锡悦(资料图)
1月17日,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简称公调处)以涉嫌“发动内乱、滥用职权”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对尹锡悦的拘留令。1月19日凌晨,韩国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批准拘留令。韩国检方1月23日从公调处接手了该案件,24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对尹锡悦拘留期限延长申请,但被驳回,之后再次申请,又被驳回。
韩检方认为,尹锡悦的拘留期限即将于1月27日到期,并于1月26日以涉嫌“内乱头目”为由对尹锡悦提起拘留起诉。在检方对尹锡悦提出拘留起诉后,如果法院不同意尹锡悦方的保释请求,尹锡悦将被拘留至一审判决结果公布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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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