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网站地图
  • 网上签证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首页
  • 浙江
  • 人事
  • 高层
  • 即时报
  • 视频
  • 图片
  • 人文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国家网信办就“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发放”答记者问
2015年11月06日 18:26:42 来源:光明网 李政葳 张薇

  14家新闻网站594名记者获发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

  11月6日,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发放仪式现场,各网站采编人员代表上台领取记者证。(来源:中国网信网)

  光明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李政葳、张薇)11月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联合举行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发证仪式,为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首批594名记者发放新闻记者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徐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出席并讲话。

  徐麟指出,在新闻网站核发记者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工作和互联网管理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提升网络媒体采编队伍,壮大网上主流声音,清朗网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徐麟强调,首批领证的网站和记者要当好网上舆论阵地的"领头羊”,新闻网站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新闻采编管理和队伍建设,继续当好网上正能量的"策源地”、网信阵地的"排头兵”。网站记者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确保政治过硬、勇于担当、贴近群众,努力成为传播网络正能量的中坚力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将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发证工作,依法严格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动网络媒体发展迈上新台阶。

  吴尚之指出,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既赋予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权利,也承载着新闻记者重要的使命担当和社会责任。新闻网站记者要坚持正确导向,努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做出不懈努力;要改进作风文风,进一步深化"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全面把握网络传播的特点规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要严格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维护新闻记者的良好形象。

  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代表新闻网站发言。他说,今天对于网络新闻工作者来说是历史性的时刻,有了这样的一批持证记者,将给新闻网站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中心工作注入强劲的动力。中国网记者魏婧代表网媒记者发言,她表示,作为一名网媒记者,获得记者证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网媒记者们将不辜负使命,为网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贡献力量。

  2014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工作。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要申请新闻记者证,首先网站必须具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核发的一类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同时国家网信办会统筹考虑网站影响力、股权构成、采编人数以及是否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等因素,确定发证网站名单,按照成熟一批,核发一批的原则,及时核发记者证。

  中宣部新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同志,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主管单位负责人和网站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首批核发新闻记者证的网站记者代表近200人参加了发证仪式。


  14家新闻网站594名记者获发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

  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在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发证仪式上代表新闻网站发言(光明网记者李政葳摄)


  14家新闻网站594名记者获发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

  中国网记者魏婧在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发证仪式上发言(来源:中国网信网)


  14家新闻网站594名记者获发首批新闻网站记者证

  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获发新闻记者证记者代表(来源:中国网信网)

标签: 新闻网站;记者证 责任编辑: 陈斌
分享到:

习近平: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每日关注
  • 陈吉宁:我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740个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 西藏定结县、定日县分别发生5.3级地震
  • 总理力推简化审批,让企业办证不用看人脸色
  • 新西藏,从这一刻启程——专家学者谈西藏和平解放65周年
  • 西双版纳发生野象伤人事件 一老人被攻击身亡
相关阅读
  • 中央网信办连开两场座谈会,都谈了些什么?
  • 82家新闻网站齐聚北京 再论新闻网站传播力建设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六十七期:产权的小船说翻就翻 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子归谁?
  • 【政百科】第六十六期:促进就业 鼓励双创 浙江一大波"双创"红包来了
  • 【政百科】第六十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干货盘点 2016浙江经济怎么发展?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