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与乐视互诉侵权 均称对方盗播独家热剧
2016年02月28日 08:21:25
来源:京华时报
爱奇艺称其拥有电视剧《盗墓笔记》的网络传播权,乐视称其拥有电视剧《芈月传》的网络传播权,双方互诉对方盗播侵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两案。
据了解,2015年,墓穴探险题材火爆,由小说《盗墓笔记》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备受关注。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诉称,其获得电视剧《盗墓笔记》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自2015年6月12日起,该剧在爱奇艺网首播,网站的VIP会员可观看全集,非VIP会员只能点播每周更新的剧集。至2015年7月8日,非VIP会员仅能看前5集。
爱奇艺诉称,其发现乐视运营的“乐视视频”中的“深夜剧场”板块,对《盗墓笔记》予以推荐并提供免费播放全集,减少了爱奇艺的收入,故诉请法院判令乐视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100万元。
自2015年11月30日首播以来,电视剧《芈月传》也火爆网络。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乐视)称,其对该剧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其发现在爱奇艺“安徽卫视”栏目中,提供《芈月传》的网络点播服务,且与电视台的首播同步,故诉请法院判令爱奇艺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
目前,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标签:
爱奇艺;乐视;盗播
责任编辑:
杨静涛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