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兼顾去产能与保就业双重目标
在今年两会总理见面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回答有关就业问题的时候指出,过去两年,我们在钢铁领域淘汰了上亿吨的产能,涉及上百万职工。由于我们高度重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大量的职工转岗或得到妥善安置,可以说积累了经验。下一步要推进去产能,我们必须做到产能要去,但大量职工的饭碗不能丢,而且争取让他们拿上新饭碗。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增速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我国的产能过剩问题开始显现出来,并成为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其中重化工业中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行业等属于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去产能”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例如,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划,从今年开始,要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在钢铁方面,也要在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至1.5亿吨。
“去产能”对国民经济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就业问题。根据有关机构的测算,仅钢铁和煤炭领域如果完成“去产能”任务的话,那么就将涉及到数以百万计的职工需要转岗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不仅会关系到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处理不好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抓住“保就业”这个中心工作来开展。
从目前采取的措施来看,政府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做法来力保“去产能”过程中“保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比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涉及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目前已经建立了中央1000亿转岗安置的基金。在具体措施上,包括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和职工自主创业,通过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投入等方式,提升创业服务孵化能力,引导职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等等。
应该说,上述措施还是发挥了积极的功效。一方面,在经济较为困难的时候我国依然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去年我国新增城镇就业岗位是1300多万人,每天新创企业超过了1万家,带动了一大批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新动力,其中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国民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不仅如此,新产业、新业态的涌现还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许多新的工作岗位与创业机遇,比如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就至少为上千万的劳动者创造了就业岗位。
当然,“去产能”工作并非一蹴而就,“保就业”的任务也任重道远。但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如果把亿万群众的创造力发挥出来、积极性调动起来,就可以形成“投鞭断流”的趋势,再加上“背水一战”的意志,那就可以抵住经济下行的压力,促进经济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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