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临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台湾作家琼瑶诉大陆编剧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位居“十大典型案例”榜首。
此次评选的“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各个类型,除了琼瑶诉于正案之外,“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案、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苹果公司聊天机器人专利权无效行政案、“滴滴打车”商标侵权纠纷案等也榜上有名。
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杨柏勇表示,这些案件均是知识产权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例如琼瑶诉于正案的争议焦点是热播影视作品《梅花烙》和《宫锁连城》之间是否存在抄袭,社会公众高度关注。
法院最终认为,《宫锁连城》剧本侵害了琼瑶《梅花烙》剧本和小说享有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决于正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琼瑶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
杨柏勇指出,琼瑶诉于正案的判决,对文学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的区分、剧本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从著作权法的专业角度,厘清了热播影视作品中创作与侵权的认定界线。
此次公布的“十大创新性”案例中的“极路由”屏蔽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案,是中国首例硬件厂商屏蔽视频广告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杨柏勇称,该案的裁判为互联网时代和“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动态认定竞争关系提供了良好范例。
此次发布的201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首次采用中英文双语版,表明北京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和发布更加公开、透明。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939件,同比增长24.1%;审结11858件,同比增长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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