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网站地图
  • 网上签证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首页
  • 浙江
  • 人事
  • 高层
  • 即时报
  • 视频
  • 图片
  • 人文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广州官员开公车撞死人2年后才被刑拘 拿公款赔偿
2016年04月29日 08:01:20 来源:广州日报

  经多次审理后法院撤销被告贪污罪名

  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和受贿罪判刑2年

  广州日报讯(记者章程)南沙区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某,于5年前开公车撞死人,事后用公款赔偿死者家属38万元。事发两年后,何某才被刑拘,其拿公款赔偿死者家属的举动也引发争议,何某是否构成贪污罪?该案先后历经一审、再审、二审、发回重审等多次审理。记者昨日获悉,南沙区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重审判决:裁定维持该院一审判决,即以交通肇事罪和受贿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开公车撞死人两年后才被刑拘

  案情显示,2010年8月,何某时任南沙区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兼任黄阁镇一家镇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8月19日,何某驾驶公车上班,途经番禺大道将正在进行道路改造施工的袁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交警认定其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事后,何某用公司38万元赔偿给死者家属,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按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但直到2012年8月左右,何某才被刑事拘留,此时距事发已两年左右,其间何某职位还升至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主任。

  受害人家属发现后便向相关部门反映。2012年年底,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此后证实,何某迟迟不被追责,与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原副局长于某涉嫌滥用职权有关。据于某供述,他因受番禺区一位领导的干预,未对何某及时立案。

  再审获贪污罪上诉后发回重审

  检方还查明,何某在任职期间涉嫌受贿8.1万元。此外,检方还认定何某从公司拿走38万元赔偿给死者家属涉嫌贪污,后来何某归还了部分款项,但有21万多元一直拖到2012年纪委调查时才匆忙归还。为此,检方涉嫌交通肇事罪、受贿罪、贪污罪对何某提起公诉。

  2015年2月,南沙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何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但对于贪污罪名,法院未予认定。

  不久后,南沙区法院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进行再审。2015年7月17日,南沙区法院再审判决,维持受贿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判项,还追加认定何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判后,何某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南沙区法院的再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撤销再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南沙区法院重审。

  法院重审维持原判

  本案审理过程中,何某辩称不构成贪污罪,在他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后,公司领导同意先由公司借钱给他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款,待后结算。何某辩护律师提出,何某用公款赔偿死者家属的行为是经上级领导批准的,其主观上不存在恶意侵吞公司资金的故意,而且何某只是挂名法人,没有财务权,客观上也不可能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金,为此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南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未采取欺骗手段骗取领导签署同意意见,侵吞单位财产,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何某构成贪污罪。最终,该院裁定维持2015年2月的判决,即何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标签: 撞死人;年后;刑拘;公款;赔偿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习近平: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每日关注
  • 陈吉宁:我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740个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 西藏定结县、定日县分别发生5.3级地震
  • 总理力推简化审批,让企业办证不用看人脸色
  • 新西藏,从这一刻启程——专家学者谈西藏和平解放65周年
  • 西双版纳发生野象伤人事件 一老人被攻击身亡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六十七期:产权的小船说翻就翻 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子归谁?
  • 【政百科】第六十六期:促进就业 鼓励双创 浙江一大波"双创"红包来了
  • 【政百科】第六十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干货盘点 2016浙江经济怎么发展?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