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网站地图
  • 网上签证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首页
  • 浙江
  • 人事
  • 高层
  • 即时报
  • 视频
  • 图片
  • 人文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女子冒充国企高层家属 谎称能买低价房骗4900万
2016年05月18日 10:03:33 来源:京华时报 杨凤临

  京华时报讯(记者 杨凤临)女子路某,谎称是城建集团高层的子女,能够低价购买内部房和底商,诈骗陈某等17名被害人4900余万元。近日,市高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路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女子路某现年32岁。2010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路某谎称是城建集团高层的子女,有关系能够获得内部认购商品房,能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北京城建集团位于朝阳区东湖湾小区的内部房和底商、朝阳区首开国风上观小区的商品房。她还使用虚假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以诱骗被害人住进其租住的商品房内等手段,获得被害人信任,骗取陈某等1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900余万元。在非法占有上述钱款后,路某随意挥霍,最终造成被害人的巨额财产损失。

  2014年10月30日,路某被抓获归案,同年12月被批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去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判路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路某的违法所得,发还本案各被害人。在案扣押的款物、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分别予以没收、变卖发还本案各被害人。

  一审判决后,路某不服,向市高院提出上诉。路某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其曾偿还了部分钱款给被害人,与张某有部分钱款是用于共同投资,不应认定为诈骗款。路某还认为,她没有故意诈骗钱款,很多钱款为被害人交了房租,对于提出有困难的客户,她都尽量还钱,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市高院认为,路某将绝大部分诈骗钱款任意挥霍处置,其所称退还部分钱款、支付的租金应予扣除等辩解,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根据其所犯诈骗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其的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二审期间,上诉人路某亦没有新的减轻或从轻处罚情节。故上诉人路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法院均不予采纳。

  今年4月11日,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路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 女子;国企高层家属;冒充;诈骗 责任编辑: 陈斌
分享到:

习近平: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每日关注
  • 陈吉宁:我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740个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 西藏定结县、定日县分别发生5.3级地震
  • 总理力推简化审批,让企业办证不用看人脸色
  • 新西藏,从这一刻启程——专家学者谈西藏和平解放65周年
  • 西双版纳发生野象伤人事件 一老人被攻击身亡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六十七期:产权的小船说翻就翻 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子归谁?
  • 【政百科】第六十六期:促进就业 鼓励双创 浙江一大波"双创"红包来了
  • 【政百科】第六十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干货盘点 2016浙江经济怎么发展?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