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就在这个月15号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也明确将高温津贴的落实发放情况,列入了检查范围。补贴发放该遵循怎样的标准?如何让高温津贴不再沦为“一纸空文”?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高温津贴”有规可依,应按标准发放
记者了解到,“高温津贴”,其实是针对劳动者因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额外消耗劳动的补偿。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就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说:“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发放标准。其中,北京室外露天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的则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上海、江苏、浙江以及福建等地,则在200元左右。
另外,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也因气候的差异而各有不同。多数北方地区发放周期是每年的6到9月,而周期最长的海南省,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然而,部分地区的津贴标准却多年未涨。河南仍执行2008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广东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也已9年未调。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认为,高温津贴的本质是一种劳动补偿,它的调整应该与工资挂钩,而不应是想起来就调,想不起来就不调。国家行政学院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则认为,津贴应随各地高温天气的变化而随时调整。
竹立家说:“高温津贴是应该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定,这是个相对客观的标准。因为气候变化比较缓慢,比如说南方就应该3个月,北方2个月等等。”
据记者了解,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几乎每年夏季,都会强调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严禁部分用人单位用菊花茶、藿香正气水等来代替津贴的发放。
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表示:“大力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提高一线职工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我们尤其要强调的是,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津贴发放仍存尴尬,落实面临实际问题
记者采访到福建50多岁的环卫工人陈阿姨。据了解,陈阿姨干环卫工作已经十几年了,每天都是负责福建龙岩市北市场附近的道路清扫工作,每当到了夏天,不论太阳多烈、气温多高,陈阿姨都要在1公里左右的道路上清扫好几个来回,身上的衣服基本上就没干过。然而,当被问及是否有领高温津贴时,陈阿姨却一脸的茫然。陈阿姨说:“没有,我们哪里有高温补助啊,没有高温补助。”
在福建三明一家私企工作的黄小姐说,从她进入公司起,就没见过什么高温津贴,不仅如此,公司还要求员工无论加班与否,只要一到下班时间就不许开空调。黄小姐说:“那我们这个办公室比较密闭,也很热,根本就受不了。”
在三明从事户外作业的小张说,在潜意识里,他就认为高温津贴属于公司的额外福利,发与不发全凭公司自己说了算。小张说:“现在的企业用工,一般都是讲工资、五险一金,具体的什么(高温)补贴等等的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反正看企业吧。”
记者了解到,进入夏季,很多穿梭在城市角落的快递员、搬运工、农民工等劳动者即将在热浪里坚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线。然而,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特殊,用工单位一般会采取计件工资,干多少拿多少,或者计算天数按月支付工资,很少有人能拿到高温津贴。
许师傅在淮安的某建筑工地上负责安装窗户,他说,能把工资领到就知足了,不会去想高温补贴的事。许师傅说:“像我们都是跟负责工地的三包方签的协议,工资拿到了我们就满意了,高温费这样那样我们就不想了,哪里还能给你什么高温补贴啊(那你们有没有跟老板提过呢?)提过也没有用处,就不如不提。”
连云港市民谢女士先后在两家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经常外出。她告诉记者,在他们单位,很少有人有勇气为了一点津贴去跟单位撕破脸。即使经过维权最终拿到了这笔高温津贴,但在单位领导眼中就成了“刺头”。
谢女士说:“工作两年多了,就没有领到过“高温补贴”。也有同事会说,像这种情况可以去反映什么的。但是我就想了,我要反映这个问题,万一弄得领导不开心,不高兴,弄得我下面工资可能都到不了位什么的,我还是会存在这样的疑虑。”
走访中,记者注意到,有部分施工单位采取发放清凉饮料的方式给工人避暑降温。某项目工程监理李刚说:“公司这头直接给冰镇的矿泉水,到高温的时候我们自己买绿豆给工人去熬。(咱们一般什么时候给工人发这些呢?)高温到咱们走道都感觉热的时候。”
记者注意到,高温补贴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多集中在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这些企业人员流动速度快,工人维权意识普遍不高。在不少工人的观念中,凡是津贴都属于单位福利,发与不发全凭单位说的算。很少有人能鼓起勇气为了一点津贴与所在单位撕破脸。工人王师傅说:“不敢,真不敢。俺们打工的,怎么和人要求啊。”
而不少企业主却认为,高温津贴发不发、发多少,应该由企业自行决定。淮安市市民赵先生自己经营着一家生煎店,在他看来,这种“一刀切”式的发放方式反而容易引发矛盾。
赵先生说:“像我们店里工种有很多,在炉子旁边烤生煎的这些师傅他们就很辛苦,特别是在夏天,炉子旁边温度特别特别高,你像在炉子旁边的生煎师傅就很辛苦,他们这些人就应该拿高温补贴,但是如果发了他们,其他的一些工种人会有一些不愿意的情绪在里面,我觉得这个高温补贴其实不一定当做补贴,可以当做一种奖励,反而这样的话(员工)在工作中更有动力一点吧。”
跟陈先生有同样想法的私营业主还有很多。苏州吴江市民刘先生开了一间小厂,雇佣了十几名员工做汽车零部件加工。他向记者坦言,他知道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有“单位”的人会发放高温费,而他只是做点小本生意,给员工发放点防暑降温的物品即可。
刘先生说:“大经济环境比较差,所以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比较差,我们从节约成本的方面考虑。第二个,不交的话也不是违法,也不是逃税、漏税,也没有部门过来明确要求我们交,所以我们能不交就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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