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 浙江在线首页网站地图
  • 网上签证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首页
  • 浙江
  • 人事
  • 高层
  • 即时报
  • 视频
  • 图片
  • 人文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陕西明晰“拒执罪”自诉程序 三方合力打击“老赖”
2016年06月28日 18:5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张一辰

  中新网西安6月28日电 (记者 张一辰)“当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违法的程度不足以启动公诉程序时,当事人可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就使公诉与自诉形成相互补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世军28日对中新网记者说。

  当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公诉、自诉公布两项相关规定。

  陕西高院针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妨害执行等情况,会同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邓世军认为,《意见》对加强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在办理拒执罪案件过程中相互配合,对构成拒执罪案件的证据材料内容,以及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对包括负有执行义务、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三方面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据材料内容进行了规范。

  据统计,2013年以来,陕西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81万人,实施信用惩戒2.51万人次,追究刑事责任66人,对“老赖”形成执行威慑。

  针对拒执罪自诉程序启动难、立案难问题,陕西高院当日下发《关于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确立了给当事人对抗拒执行行为的一个新的救济途径。

  陕西高院执行二庭庭长魏西霞表示,《意见》规定两种情况可启动自诉程序:一是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行刑事责任的;二是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并自收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或《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提出。此举,统一了陕西关于拒执罪自诉程序的立案标准,为当事人提起自诉提供了明确的路径。(完)

标签: 老赖 责任编辑: 陈斌
分享到:

美景随手拍:南非开普敦

每日关注
  • 【治国理政新实践·甘肃篇】永靖县贫困户孔学元和他的一百单八条“壮汉”
  • 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 三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2918.53万公顷
  • 兰渝铁路兰夏段开通运营 多路段施工遇“世界难题”
  • 新疆察布查尔县民众稻田创作“绿梦飞扬”
相关阅读
  • 照片被大屏幕曝光后 6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 沈阳“老赖”欠31万想全家去海南旅游 被扣机场
  • 最高法联手工商总局拦截“老赖” 查询被执行人信息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六十七期:产权的小船说翻就翻 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子归谁?
  • 【政百科】第六十六期:促进就业 鼓励双创 浙江一大波"双创"红包来了
  • 【政百科】第六十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干货盘点 2016浙江经济怎么发展?
即时报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