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任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首次亮相,介绍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根据该解释,最高法将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最高法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
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
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网络司法拍卖作为强制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一种新措施,对提高执行工作的质效,破解“执行难”,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据媒体报道,在司法网络拍卖兴起前,法院广泛采用委托拍卖形式。199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委托拍卖制度,促进了司法拍卖的发展。但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委托拍卖日渐凸显出处置周期长、费用高、易产生权力寻租等难以克服的弊端。为了寻求更合理的司法拍卖方式,部分法院开始试水网络拍卖。
孟祥介绍,网络司法拍卖最早出现于2010年,至今,网络司法拍卖已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全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仅2015年一年,拍卖就达12.4万余次,处置标的物5.7万余件,成交率84%,平均溢价率36.7%。而个案中的一些实例也已经远远超过了预期,有拍卖成交价低至六元的茶叶罐,有高至4.6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有的拍品经过1800余次竞价最终成交。浙江、江苏两省自从全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拍卖工作实现“零投诉”。同时,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事物,实践中存在拍卖模式多样、拍卖主体多元、操作规程不一等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年初即着手起草本《规定》。
最高法将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孟祥介绍,为防止网络司法拍卖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影响了司法拍卖的规范性和公开性,本《规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一个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网络服务提供者有意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可申请纳入名单库,其提供的平台应当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保证信息公开充分、功能齐全完备、系统独立安全、程序运作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统一标准,依照严格程序,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除名。在具体个案中选择网络拍卖平台时,最高人民法院并不干预,而由执行法院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从名单库中选择一家实施拍卖。
执行法院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孟祥介绍,为保证拍卖的公平、公正和司法廉洁,《规定》明确除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拍,此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也不得参与。
由于网络拍卖平台的后台控制具有隐蔽性特点,一旦在拍卖程序中设置后台操纵功能,出现操纵拍卖行为,参与各方会对该平台进行的所有拍卖行为产生怀疑,可能会引发大量纠纷。因此,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必须严格限制,《规定》第三十五条明确存在操控拍卖程序、修改拍卖信息或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泄漏保密信息等行为的,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将其从名单库中除名,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司法拍卖被撤销致当事人受损 可申请国家赔偿
孟祥介绍,《规定》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情形作出规定,重点规定了网络拍卖中特殊情形:一是拍卖财产展示和瑕疵说明导致买受人重大误解等情况,该条款从另一角度规定了执行法院必须对拍卖财产做尽职调查和信息公示,否则可能导致拍卖被撤销。二是因为网络故障,如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拍卖结果错误的情形。
《规定》同时明确了拍卖撤销后的责任承担和当事人的救济渠道。拍卖被撤销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特别规定若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违法致使损害发生的,当事人可另行主张权利。
网络司法拍卖“一人竞拍有效”
据悉,《规定》还明确了一人竞拍有效的原则。孟祥介绍,传统拍卖理论认为拍卖应不少于两人参与。但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全程、全面、全网络公开的特征,从拍卖开始直至竞价结束,竞买人随时都可以参与拍卖。因公开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导致不公平竞价的可能性已经降到最低。如果一人竞拍的价格高于起拍价被认定无效,一方面有损司法拍卖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价格降低,反而不利于财产变现和当事人的债权实现。因此《规定》明确即使参与竞买人仅为一人,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即成交。
据悉,本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首次亮相发布会
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内设机构主要人员”栏目更新了相关信息,孟祥已经出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此前,最高法执行局局长一职由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兼任。
公开资料显示,孟祥1965年2月生,曾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3年9月,出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孟祥履新后首次在媒体公开亮相。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发布会的主持人是最高法新闻局巡视员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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