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继违规收取校外车辆穿行费被通报后,武汉理工大学推出新规定,禁止校外车辆通行该校多个校门。在湖北武汉,被明令叫停穿行费后禁止校外车辆通行的,不止武汉理工大学一所高校。高校校园道路资源该如何管理?《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实习生 何正鑫
一张公示牌,几名保安,道路再次断了头。
8月22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武汉理工大学正式禁止社会车辆从该校多个大门通行。
“新规”执行第一天,武汉理工大学的保安们分列4个禁止通行校门门口,劝返往来校外车辆。
从变相执行物价部门规定,到防汛期间遭紧急叫停,再到“关门”禁止社会车辆出入,武汉高校停车收费政策再次引起质疑。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有专家表示,理应融入城市道路的高校路网,因各高校“独立王国”思想长期封闭,造成城市交通微循环不畅。
校外车辆“禁行”
“最近都不住那边(南湖)了!”
“以前8点出门,8点半能到公司,今天7点40出门,8点40到。”
……
8月22日一早,家住武汉市洪山区南湖金地格林小区的居民业主群里就热闹了起来。
业主们讨论的主题只有一个: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多个校门从8月22日起正式禁止通行。
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位于武汉雄楚大道、书城路、文治街以及丁字桥南路中心位置,由于书城路常年拥堵,而可通行的丁字桥南路绕行距离过远,家住文治街片区的车主们通常选择绕行校园。
“禁止校外车辆通行”的新规,由武汉理工大学制定的一份《校园交通管理温馨提示》对外公布。
这份“提示”显示,武汉理工大学地处城区中心,由马房山校区、南湖校区和余家头校区组成,随着校内外车辆的迅猛增长,该校校园车流量急增,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为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22日起,对马房山校区东院南门(珞桂路)、马房山校区西院老南门(工大路与洪达巷交叉口)等4个校门实行交通管制,禁止外来车辆通行。”“提示”称。
在文治街附近的武汉理工大学南门,《法制日报》记者看到,3名着制服的保安及着便服的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守在收费岗亭附近,短短几分钟内,就有近十辆想要从该校门进出的校外车辆被劝返。
“因为学校车辆太多,为了加强管理。”武汉理工大学收费岗亭处工作人员说,禁止通行前,社会车辆进出的通行记录都累积了很多。
违规收费被通报
附近居民杨先生说,以往,着急赶时间时,他常会从武汉理工大学南门进入,再从该校位于雄楚大道的校门驶出,“平均可以节约半个多小时,但是穿行不同校门要交3块钱停车费”。
今年7月初,受连日暴雨影响,武汉中心城区严重积水,南湖附近小区被淹。由于道路中断,居民只能从位于该片区的武汉理工大学校区内绕行。
有被收取了3元“停车费”的居民,向湖北省物价部门举报武汉理工大学此举违规违法:物价部门规定进出校园30分钟以内免费,学校却在此基础上要求车辆必须满足“同门进出”,从校内穿行不到30分钟也得交3块钱的停车费,该做法属“借机发财”。
查实武汉理工大学收取“穿行费”的做法系违规,湖北省物价局对外公布消息,根据《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校外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规定,责令学校立即停止收取穿行车辆费,并称可对其予以50万元处罚。
此后,武汉理工大学整改停收了车辆穿行校园的费用,并承诺立即规范停车收费,积极配合开展防汛减灾工作。
8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7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武汉理工大学违规向社会车辆收取“借道费”行为再次受到通报批评。
高校与物价“角力”
事实上,湖北高校停车收费问题的“角力”大戏由来已久。
2011年年底,武汉大学获得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批,成为武汉首所试行停车收费的高校。
一年试行期满后,湖北省物价部门将武汉大学试行收费政策过程中自行提出的30分钟内免费需满足“同门进出”这一规定写入批复文件。
此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相继获批实行相同收费政策。
2015年6月,湖北省物价局官网公布《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校园外来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鄂价工服函〔2015〕56号),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8所高校获批实行新停车收费政策,新规于当年6月10日起执行,各高校原获批收费文件同时废止。在新的收费审批文件中,“同门进出”规定被取消。
湖北省物价局工业品与价格服务处主任科员范谋勇解释称,之所以取消“同门进出”表述,是因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没有相关依据。
不过,在具体执行中,武汉各大高校并未改变此前收取穿行费用的做法,直到暴雨期间被物价部门紧急叫停。
湖北省物价局对外公布消息,湖北所有已获停车收费审批的高校均不再收取穿行费用,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只要满足30分钟以内的时间要求即可享受免费政策。
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先后前往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地探访发现,车辆“穿行”无需再交纳“穿行费”,但校外车辆想要穿行部分高校,则与武汉理工大学一样面临着“无路可走”的现实尴尬。
今年5月初,武汉大学禁止社会车辆进出该校多个门。一个月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规定校外车辆一律从学校东二门进出校园。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高校关闭部分校门禁止校外车辆通行的理由,均为加强校内交通秩序。
高校停收“穿行费”后“闭门禁入”是否于法有据?
湖北省物价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高校已经不再违规收取停车费用,关闭部分校门则是学校加强自主管理的方式,物价部门无权参与;同时,针对此前武汉理工大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违规收费所采取的罚款措施,目前正在“走程序”。
“特殊环境下才这么快把那个(处罚决定)曝光,正常程序下不会这么快。”湖北省物价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说,防汛期间快速作出处罚决定,是为了防止其他高校效仿。目前,因高校正在放假,行政罚款一事正在“走程序”,有的环节得等开学之后才能执行。
校内交通如何管理
在华中科技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赵宪尧看来,随着城市的发展,高校规模越来越大,占地面积也越来越广,逐渐位于城市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高等院校、政府机关为代表的单位以及一些强势开发商圈地,使得交通拥堵愈加严重。
“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收钱、自己管理,其实高校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王国’。高校道路不让社会车辆通行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赵宪尧说,国家规定道路在3.5米以上均应计入城市支路范围,校园内道路属于城市支道,理应让社会车辆通行,部分高校直接封路的做法,与中央有关建立开放式小区的文件精神相违背。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徐亚文认为,从执法角度而言,不再收取“借道费”,其执法效果已经达到,即收费政策不再违背物价规定,但由停车收费引发的社会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徐亚文建议,高校有权加强自身管理,但从兼顾公共利益和学校师生安全的角度而言,或许通过电子化管理,依据社会车辆进出数量采取限行措施使得各方意见达到一定平衡。
赵宪尧认为,校园交通出现的诸多问题主要是体制原因:交管部门对于校园交通管理处于“似管非管”的状态,高校自行设定通行规定、交通标志灯进行管理,但校内交通管理人员并不具备执法权,加之缺少专业知识,校内发生交通事故仍须交警处理。
“学校交通社会化是大势所趋,学校交通应交由交管部门,校内交通运营则交由公交公司。”赵宪尧建议,将校园道路管理和交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当中,通过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来解决校园交通及城市交通的诸多问题。
本报武汉8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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