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任珊)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自2011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15个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全国有29个省份的13.7万所学校实施了该计划,受益学生超过3360万。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介绍,从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从最贫困、最偏远的地区做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包括实施国家试点、奖励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和补助困难学生。其中,营养膳食补助资金862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429亿元,食堂建设资金300亿元。地方财政也投入了不少,截至今年6月底,地方试点地区仅营养膳食补助一项就支出了230亿。
何秀超表示,今年将启动扩大地方试点工作,确保2017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确保所有学校食堂持证经营,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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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超半数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
按照目前的标准,国家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每人每天4元膳食补助,寄宿生加上“一补”后达到每天8-9元,基本能够解决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据统计,目前已有29个省份的13.7万所学校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超过3360万。
也就是说,每天有超过1/2的义务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有近1/4的义务教育学生在校能吃上营养餐。其中,国家试点县699个,受益学生2097万人,实现国家试点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地方试点县805个,受益学生1264万人,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等部分省份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四川实现67个民族待遇县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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